陽光法令主題網中文版-緣起 - 監察院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中華民國憲法第90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明定監察院有彈劾、糾舉及審計權;自82年起,陽光四法陸續經立法院三讀、總統公布施行,亦屬本院職權。

本處職司廉政業務,掌理上開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mobilebotton search 搜尋 陽光法案 進階搜尋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認識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 緣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