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簡介@ 台北律師推薦--李志正律師::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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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年刑事案件(少年行為時年滿14歲未滿18歲者). (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並經檢察 ... 政理法律事務所--法律の専門家~Law&Life 部落格全站分類: 免費法律諮詢或有關法律案件、法律事務委託洽詢事宜,請來電:(02)8369-5898;LINEID:@legalpro;或來信至:[email protected] 政理法律事務所(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2段168號7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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