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學校分部總辦事處網站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本校為因應分部之籌設,規劃未來發展方向及統合行政資源,設立「學校分部總
辦事處」以集中管理和統合協調各分部籌設事宜,精簡人力物力,提昇行政效率。
總辦事處主任由副校長兼任,承校長指示綜理總辦事處業務及督導各分部籌設之
相關事宜。
置執行秘書1人,襄助總辦事處主任辦理各項事宜;目前進行籌設之
雲林分部及竹北分部,暫設雲林分部籌備小組及竹北分部籌備小組,並分設召集
人。
雲林分部籌備小組
民國87年11月16日雲林縣議會第14屆第2次定期會第九次會議決議通過,於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內無償提供約54公頃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