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物之瑕疵擔保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房屋物之瑕疵擔保」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賣厝阿明/房屋瑕疵怎麼認定? 懶人包讓你一目了然 - 房地產
嚴格來說,《民法》第365條規定瑕疵擔保責任的時效是從標的物交付起算五年,但現今市場幾乎所有房屋仲介都說半年,是因為民法內有提及,買方在受領 ...
- 2物之瑕疵擔保 - 土地王
不動產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爭議案件,時有所聞,尤其是中古屋買賣,物之瑕疵的主張更是常見,而究竟物之瑕疵中的房屋漏水問題,買賣雙方的法律關係應如何主張呢?以下問題 ...
- 3法律艾注意/房屋瑕疵擔保責任(時效篇) - 住商不動產房屋網
一、「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5年而消滅」:此即所謂5年時效,不動產交易中物之交付時即為交屋時,故交屋後5年內無主張瑕疵擔保之權利即消滅,此亦為瑕疵擔保的最長時效。 二、 ...
- 4物之瑕疵擔保(一) 意義、認定,並以凶宅為例 - 法律百科
依照民法第354條第1項,賣家對於買家必須負擔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賣家須要向 ...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台上字第960號民事判決,認為凶宅屬於房屋買賣的瑕疵。
- 5民法§354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