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課錯稅申請退款並非無期限- KPMG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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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認知近期已被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字第4號大法庭的裁定推翻,該裁定明確表示退稅請求權亦屬公法上的請求權性質,而基於法的安定性考量,並為督促 ... close Sharewithyourfriends 洞察觀點 產業 服務 關於我們 加入我們
延伸文章資訊
- 1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土地增值稅事件) - 最高行政法院 - 司法院
【本件提案判決含有2法律爭議,法律爭議(一)經徵詢程序(109年度判字第597號)統一見解】. 提案之法律爭議:納稅義務人就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98年1月23日修正生效前之 ...
- 2溢繳稅款修法後申請退稅大法庭:自新法施行日起算10 年時效
最高行政法院今(二十五)日針對溢繳稅款案作出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統一見解,認為納稅義務人就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修正生效前的溢繳稅款, ...
- 3讀家雲端學院-最新消息
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之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新聞稿 ... 本件裁定係因本院合議庭受理107年度上字第93號土地增值稅事件時,認為採為裁判基礎之法律見解,亦即 ...
- 4台灣創新法律協會- #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統一法律 ... - Facebook
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新聞稿摘錄為免納稅義務人就發生於現行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修正生效(98年1 ...
- 5裁判選輯及評釋:行政 - 全國律師聯合會
【裁判字號】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 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土地增值稅. 【裁判要旨】. 法治國原則為憲法之基本原則,首重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