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權益基金-勞動部勞工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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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律師代理扶助之申請。

二、勞動事件處理期間必要生活費用 對於因終止勞動契約之勞資爭議而於勞動調解、訴訟中,有工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 RSS訂閱 認識勞動局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主管簡介 機關通訊錄 機關聯絡資訊 交通資訊 就業職訓服務處 勞動檢查處 業務資訊 施政計畫 施政成果 紓困專區 勞工專區 企業專區 其他服務 法規資訊 常見問答 勞動條件服務 勞動基準法專區 公布違法事業單位 線上試算系統 勞動法令及檢查實務影片宣導 工作規則 勞工退休準備金 性別工作平等 企業托育 第84條之1約定書核備 職工福利 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延長工時或停止假期通報 不景氣縮短工時通報(無薪休假) 無礙身心健康對象工作申請(童工) 身障就業服務 就業服務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 職業訓練 補助業務 定額進用 職務再設計 身障街頭藝人 視障按摩 視障按摩服務據點 庇護工場 活動花絮 移工事務服務 外籍移工慰問金 通報業務 訪視查察 諮詢服務 活動集錦 網站連結 法令專區 合法聘僱 移工Let’sGO樂遊桃花園 反毒宣導-珍愛生命迎向未來 跨國勞動-移工在臺權益攻略 外籍家庭看護工照顧技巧指導手冊 移工防疫專區 勞資關係服務 勞資爭議調解 勞資爭議仲裁 勞工權益基金 推行勞資會議 模範勞工選拔 工會籌組輔導 免費法律諮詢 補助工會團體辦理勞工教育及育樂活動 勞動權益校園講座 法令講座影音宣導 勞資爭議律師陪同出席調解 桃園勞工學苑 勞工關懷中心 勞工關懷中心 志工園地 人事服務專區 行政中立與公務倫理專區 宣導短片 員工協助方案專區 廉政服務專區 廉政宣導 廉政法規 請託關說登錄查察業務 安全維護暨機密維護宣導 影音宣導 檢舉管道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公告專區 便民服務 互動討論專區 1999桃園市民諮詢服務熱線 線上申辦 線上報名(課程資訊) 檔案下載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會議室租借網站 施政成果透明資訊網 檔案應用專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須知 桃園市政府檔案應用申請注意事項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 檔案應用申請書 委託書 政府資訊公開 國家賠償業務專區 108年國家賠償案件收結表 109年1月至12月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表 109年1月至6月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表 政府資訊公開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統計專區 公務統計方案 統計資料發布 性別統計 應用統計分析 視覺化查詢 性別主流化 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性別分析成果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性別平等計畫執行成果 歷次性平專責小組會議紀錄 性別平等專責小組委員名單 內部性別意識培力之教育訓練相關資料 員工內部歧視申訴機制 外部性平宣導之成果花絮 CEDAW簡介 留心洩密的管道,恪遵應守的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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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勞工如遇有前項勞資爭議,經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調解不        成立,依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規定,選定工會向法院聲請勞動        調解 或起訴,且申請時勞工每月收入總計不超過新臺幣7萬        5,000元,扣除自用住宅外,其資產總額不超過新臺幣300萬         元,可由工會向勞動部提出律師代理扶助之申請。

     3.工會認雇主侵害其多數會員利益,經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調解不成立,依勞動事件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向法院提起不作        為之訴,且工會前一年度流動資產未逾500萬元,可向勞動部提        出律師代理扶助之申請。

 二、勞動事件處理期間必要生活費用       對於因終止勞動契約之勞資爭議而於勞動調解、訴訟中,有工       作意願,但找不到工作或無法獲得其他政府給付而生活陷困,       且符合無資力之勞工,例如符合中、低收入標準者,在勞資爭       議訴訟期間,可向勞動部提出勞動事件處理期間必要生活費用       之申請。

勞動法令影音宣導-桃園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說明 相關連結: 勞工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 相關附件:   工會法律扶助申請書-勞動事件處理代理之扶助.pdf   工會法律扶助之勞工名冊-勞動事件處理代理之扶助.pdf   工會法律扶助切結書-勞動事件處理代理之扶助.pdf   勞工法律扶助申請書勞動事件聲請費及裁判費之扶助.pdf   勞工法律扶助切結書勞動事件聲請費及裁判費之扶助.pdf   勞工法律扶助申請書勞動事件處理期間必要生活費用之扶助.pdf   勞工法律扶助切結書勞動事件處理期間必要生活費用之扶助.pdf 最後更新日期:110-10-08 瀏覽人次:1336 人 回上頁 回首頁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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