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法律/勞動事件法帶來的三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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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舉證責任轉換,包括工作時間及薪資推定。

工作時間推定方面,傳統民事訴訟案件上,勞工須舉證有加班、出勤事實,來主張對自己有利,然而舉證之所在 ... Skiptocontent Skiptofooter Showfullbreadcrumb 首頁 Menu 服務 服務 審計 稅務法律 財務顧問 管理顧問 人才與組織變革諮詢 法律暨智財管理 不動產代理與顧問 Menu 服務 審計 Menu 服務 稅務法律 Menu 服務 財務顧問 Menu 服務 管理顧問 Menu 服務 人才與組織變革諮詢 Menu 服務 法律暨智財管理 Menu 服務 不動產代理與顧問 Menu 產業與焦點 產業與焦點 金融產業服務 生技醫療 數位經濟 智慧製造 再生能源 危機管理 家族及企業永續 創新創業 風險及控制 跨國企業 BEPS行動計劃 併購 東南亞及印度業務 永續發展與氣候變遷 Menu 產業與焦點 金融產業服務 Menu 產業與焦點 生技醫療 Menu 產業與焦點 數位經濟 Menu 產業與焦點 智慧製造 Menu 產業與焦點 再生能源 Menu 產業與焦點 危機管理 Menu 產業與焦點 家族及企業永續 Menu 產業與焦點 創新創業 Menu 產業與焦點 風險及控制 Menu 產業與焦點 跨國企業 Menu 產業與焦點 BEPS行動計劃 Menu 產業與焦點 併購 Menu 產業與焦點 東南亞及印度業務 Menu 產業與焦點 永續發展與氣候變遷 Menu 智識與洞察 智識與洞察 出版品 專題探討 臺灣企業領袖調查報告 資誠科技產業研究中心 企業防疫策略思維 Menu 智識與洞察 出版品 Menu 智識與洞察 專題探討 Menu 智識與洞察 臺灣企業領袖調查報告 Menu 智識與洞察 資誠科技產業研究中心 Menu 智識與洞察 企業防疫策略思維 Featured 企業防疫策略思維 Menu 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 關於PwCTaiwan 新聞中心 專業研討會 加入PwCTaiwan 資誠前瞻研訓院 資誠國際租稅盃個案分析競賽 資誠新世代企業家聯誼會 服務據點 資誠50周年 新時代,新技能 企業社會責任 新方程 Menu 關於我們 關於PwCTaiwan Menu 關於我們 新聞中心 Menu 關於我們 專業研討會 Menu 關於我們 加入PwCTaiwan Menu 關於我們 資誠前瞻研訓院 Menu 關於我們 資誠國際租稅盃個案分析競賽 Menu 關於我們 資誠新世代企業家聯誼會 Menu 關於我們 服務據點 Menu 關於我們 資誠50周年 Menu 關於我們 新時代,新技能 Menu 關於我們 企業社會責任 Menu 關於我們 新方程 Featured 新方程 新時代,新技能 企業社會責任 LoadingResults NoMatchFound ViewAllResults 經濟日報翁至威 勞動事件法自今年元旦起上路,在勞資雙方的訴訟中,資方過去享有的程序優勢不復存在,未必能像從前一樣好整以暇,建議雇主從舉證責任轉換、勞工申請定暫時狀態保全處分及調解程序三面向來思考,公司對於勞動管理要有更高密度的關注,避免實際運作與公司規章脫節。

過去勞動事件進入訴訟程序,勞資兩造存在經濟上的不對等,特別是涉及到解僱、職務調動等爭議,勞工面臨訴訟的時間壓力、費用、工作處於高度不確定狀態下,選擇和解是多數勞工的選項。

然而勞動事件法新制上路後,在程序上對於勞工更加友善,未來進入勞資訴訟的案件是否會越來越多有待觀察,企業經營者在勞資管理上,必須要理解新法上路後所帶來的衝擊,並做好準備。

首先是舉證責任轉換,包括工作時間及薪資推定。

工作時間推定方面,傳統民事訴訟案件上,勞工須舉證有加班、出勤事實,來主張對自己有利,然而舉證之所在卻也常是敗訴之所在。

在新制下,只要是出勤紀錄記載的勞工出勤時間,基本上都會直接被推定為工作時間,至於這段時間是否有實際提供勞務,舉證責任落到雇主身上。

舉例來說,科學園區下班尖峰時段常會塞車,有些人可能六點下班,但待在公司直到八點才走,若公司是刷門禁卡記錄出勤時間,多出來的兩個小時也會被推定為工時。

因此未來雇主不能簡單地僅依賴門禁刷卡記錄,須針對工作時間進行良好管理,勞工是否實際提供勞務,雇主須建立一套更良善的管理措施。

另外薪資推定問題,新制下若雙方沒有清楚書面約定,只要從雇主端發出的給付,都會被推定成工作報酬,若雇主要主張該給付並非工資,也須提出佐證。

未來雇主在發給非經常性給付時,不同項目的支出要記得清楚加註給付原因,或針對非經常性給付做好簽呈手續,依據該筆支出是否容易辨識,來提升管理密度。

其次,勞動事件法針對解僱爭議,只要勞工並非沒有勝訴之望、雇主繼續僱用無顯有重大困難,在官司進行期間,法院可裁定勞工繼續在原公司工作及給付薪資。

另外,針對調動爭議,在官司進行期間,只要雇主調動勞工工作有違反勞工法令、團體協約、工作規則、勞資會議決議、勞動契約或勞動習慣之虞,且雇主依調動前原工作繼續雇用非顯有重大困難,法院也可依勞工聲請,恢復原工作或勞雇雙方同意之工作內容,要求雇主繼續僱用。

不少企業擔憂,假設解雇涉及營業秘密案件,對方卻透過假處分回公司繼續上班,對雇主而言有極大風險。

提醒企業,若是涉及公司營業秘密保護的案件,記得做好準備,及時向法院敘明風險,阻止法院裁定定暫時狀態保全處分,以保障公司權益。

最後對於調解程序,雇主必須有新的認知,勞資爭議的主戰場將會提前到調解階段,調解程序很有可能就是決戰時刻,建議企業在調解階段就要讓法務、律師加入,進入實質性爭議解決與說服。

Contactus 蔡朝安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PwCTaiwan Tel:+886227295200 Email 關注我們 服務 產業與焦點 智識與洞察 關於PwCTaiwan 加入PwCTaiwan 與我們連絡 資誠之友會 加入資誠會員 新增/取消訂閱電子報 © 2021PwC.Allrightsreserved.PwCreferstothePwCnetworkand/oroneormoreofitsmemberfirms,eachofwhichisaseparatelegalentity.Pleaseseewww.pwc.com/structureforfurtherdetails. Privacy Cookiepolicy Legaldisclaimer Termsandcond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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