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常識集 - 新竹市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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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火災儘速撥119電話報案,接通後應將發生地點(如某街(路)、某巷、某弄、某號、幾樓、及附近明顯標誌)、建築物名稱及燃燒狀況詳細告知,以便消防人員迅速到達現場 ... ::: 法令常識區 消防法令 防災常識集 常見起火原因注意事項 常見問答 災害預防科 災害搶救科 教育訓練科 火災調查科 緊急救護科 勤務派遣科 災害管理科 ::: 首頁>法令常識區>防災常識集 防災常識集 【通報要領】 發現火災儘速撥119電話報案,接通後應將發生地點(如某街(路)、某巷、某弄、某號、幾樓、及附近明顯標誌)、建築物名稱及燃燒狀況詳細告知,以便消防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救災。

發生火警,應儘速報警,切勿驚慌失措或為搶救財物,而延誤報警。

使用公用電話報案,如採硬幣式電話,逕自按下紅色警急按鈕後,即可撥119報案;如使用插卡式電話,不需電話卡,持聽筒後,亦可直撥119報案。

火警發生時,常有多人同時報案情形,造成線路擁塞,因此報案人須耐心等候。

火警手動報警機多設於室內消防栓箱附近,如遇火警時,可立即按下警鈴,通知室內人員及時應變。

供公眾使用或集合住宅等設有廣播設備建築物,可告知管理人員利用是項設備通知人員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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