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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
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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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00年四月十四日修正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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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國道限速100只能開到105?警:每個月20日前後就要瘋傳網路 ...
至於超速違規執法寬限值部分,仍維持「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者,得其施以勸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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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速度,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左列規定: 一在市區道路,時速不得超過五○公里,在郊外道路時速不得超過六○ 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 ...
- 4公路總局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行車速度不得超過5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 ...
- 5條文內容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