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後再開刀」惹議? 醫院解釋:長年來規定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兩姊妹坐上救護車,一個腳受傷一個左手骨折,送進急診後醫師評估沒有生命危險,直接辦理住院,不過爭議點就在,左手骨折要開刀,怎麼會要求繳完費後再說。
首頁生活
點擊關閉或任一空白處,繼續閱讀新聞。
追蹤我們掌握最新動態訂閱電子報人氣點閱榜1還在谷歌搜尋?調查證明你老了 年輕人都用「這2軟體」2結婚1年就提離婚!小甜甜認曾「痛哭離家出走」轟尪比狗不如3昔罹腦膜瘤!歌仔戲天王「暈眩站不穩」 67歲近況曝光4吹電扇被熱醒! 神人認證「沒開冷氣絕招」:涼睡到天亮5蓮池潭"風帆教練"清晨尋獲遺體 已不幸身亡!6深海驚見1.8億年前巨鯊 研究人員嚇壞:比潛水艇還大今日頭條下班時間又出包!文湖線列車突停住 上百人被趕下車1小時前詹雅雯「隨時會死」將辦生前告別式 上億遺產留給她2小時前今年再發五倍券免費領? 行政院鬆口給答案3小時前
0
新聞
即時熱門社會娛樂政治全球生活健康理財房地產Focus食尚新奇科技運動大陸氣象汽車
精選
Live不漏接議題民調生態文明TVBS專欄
專題
酷暑高溫狂飆BA.5來襲九合一大選綠營雙北「龍中配」
大家都在搜尋
搜尋
訂閱電子報快速掌握一週精華
立即訂閱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需滿18歲才可瀏覽
未滿18歲
已滿18歲
好康
即時新聞快報! 立即下載TVBS新聞APP
快訊
加《TVBS新聞》LINE好友!讓專屬小助理替你找新聞
快訊
《TVBS大師講堂》聽見真實專業觀點的知識平台
首頁生活 「繳費後再開刀」惹議? 醫院解釋:長年來規定
發佈時間:2017/05/2518:15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2518:46
小
中
大
醫院對於患者,到底要先治療再收費,還是收費後再治療,不管是「衛福部或國防部軍醫局」都沒有特別規定。
只強調非健保的「自費項目」,醫師都得對病患或家人解釋清楚,而且要取得簽名。
其實先繳費再治療的情況,也不是沒有,有些醫院的大腸鏡檢查或植牙,也都是先繳清費用。
遭投訴「得先繳費再開刀」的醫院強調,醫院長年來規定就是,3千元以上的自費項目,得先繳清費用。
 兩姊妹坐上救護車,一個腳受傷一個左手骨折,送進急診後醫師評估沒有生命危險,直接辦理住院,不過爭議點就在,左手骨折要開刀,怎麼會要求繳完費後再說。
骨科主治醫師:「可以選健保開刀或自費骨板,可是你健保骨板的情況下,健保骨板是直的它沒有曲度的,如果是髓內釘的方式自費去開刀的話,從這邊劃一個刀口,大概5公分的刀口,甚至小於5公分的傷口,會有一個髓內釘從這裡。
」當時主治醫師就是像這樣,先解釋手術方式和大約費用後,讓患者選擇,家屬選了微創這是自費項目,只是醫院的確也有自己的規定。
國軍台中總醫院,開刀時自費的項目,只要是超過3千元,必須先繳清再動刀,強調醫院也有刷卡區,就能避免民眾當下的負擔。
 國軍台中總醫院政戰主任張耀寬:「如果是自費的,因為牽涉到風險管理跟帳款問題,所以我們必須請民眾先付費。
」醫院說,一年大約有幾10萬呆帳,是患者選了自費手術項目後,沒繳錢就離開,不過各醫院做法都不同,台中榮總則是出院前繳清就可以了。
中國附醫也是離院前繳清,只是住院時間如果較長,開刀等費用超過5萬,他們會先給一張繳費通知書,勸說先繳部分分期付款,避免出院時一次繳太多,負擔太重。
只是不管是衛福部還是軍醫局,都沒有強硬規定,醫院得治療後再收費,只有規定醫療自費項目一定要跟患者講清楚,只是這回醫院擔心呆帳問題,自訂繳費辦法,卻讓民眾誤會醫院沒先治療,倒先要求繳費。
◤迎解封旅遊佈署◢👉空中放閃!星宇七夕專機飛日本超浪漫👉最新旅遊神卡快辦!最高10%回饋👉振興大補住!訂房5折起再享450折扣碼
#付清#手術#收費#治療#自費#呆帳
分享 分享 連結
留言
訂閱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人氣點閱榜
看更多
編輯推薦
即時熱搜
本網站使用Cookies以便為你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選下方"我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隱私權政策
我同意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Allow
NoThanks
延伸文章資訊
- 1開刀自費費用高!醫師提醒: 「診斷書註明清楚可省錢 ...
- 2林口長庚產科向民眾收「指定醫師費」 真能解決醫護過勞問題?
- 3半夜指定醫師接生為何要多付費? - 康健雜誌
如果要指定某個醫師開刀,但手術時間在醫師非值班時段,醫院可以提出申請,額外收取費用。 不過相對於生產很難挑時間,一般手術其實都可以事先排定,也 ...
- 4「繳費後再開刀」惹議? 醫院解釋:長年來規定
兩姊妹坐上救護車,一個腳受傷一個左手骨折,送進急診後醫師評估沒有生命危險,直接辦理住院,不過爭議點就在,左手骨折要開刀,怎麼會要求繳完費後再說。
- 5醫院可以收「指定醫師接生費」嗎? |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依據醫療法規定,醫療院所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第21條、第22條第2項)。醫療院所各種收費項目都得先經衛生局審查,並公布於網站或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