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檢索-法官法-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文章推薦指數: 80 %
│ │ │ │ 您現在的位置:全國人事法規釋例>歷史法規資訊 字級: 歷史法規資訊(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訂定時間: 100.7.6 第一條(立法目的、法官之任用關係及法律適用順序)為維護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保障法官之身分,
延伸文章資訊
- 1法官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2中華民國法院制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依《法官法》第47條規定,司法院設職務法庭,審理下列事項: 一、法官懲戒之事項。 二、法官不服撤銷任用資格、免職、停止職務、解職、轉任法官以外職務或 ...
- 3法官-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法官(中華民國前称「推事」;法文:Juge;英文:Judge;西班牙文:Juez;德文:Richter)是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中 ...
- 4過來人~法官篇:淺論司法官的養成教育 —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
我國現行司法官(包括法官與檢察官)的來源,除了近幾年有一小部分係由律師甄選轉 ... 司法行政的命令,雖建議候補法官承辦案件有種類的限制,但小法院中員額 ...
- 5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法官法對於法官、檢察官懲戒種類 ...
)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 (4)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或剝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