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認識本院-本院組識-本院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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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本院 本院組織 字型大小: 最高法院院長 1.民事庭會議 2.刑事庭會議 3.法官會議 4.民事庭庭長會議 5.刑事庭庭長會議 6.民刑事庭庭長會議 7.各類委員會 7.1民間之公證人懲戒覆審委員會 7.2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 7.3律師懲戒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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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應解決法院組織不合法的問題◎林孟皇_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