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誹謗? 公然侮辱? 網路瘋傳「罵人價目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例如: 於公眾空間,談論某人為小三,專門陪睡→此即屬誹謗罪。

於公眾空間,對他人比中指、吐口水→此即屬公然侮辱罪。

根據刑法§314,妨害名譽罪章的 ... 法律諮詢網 專人提供免費諮詢 來電諮詢 線上諮詢 法律諮詢網 專人提供免費諮詢 來電諮詢 線上諮詢 案例解析/刑事案例/妨害名譽---誹謗?公然侮辱?網路瘋傳「罵人價目表」 妨害名譽---誹謗?公然侮辱?網路瘋傳「罵人價目表」+查看更多 日期:2021-09-25 分享到: 隨著網路普及,各年齡層的民眾都會使用社群軟體相互聯繫、發表意見,卻也因此出現越來越多人發表出無法辨識真偽的言論。

導致提告妨害名譽的案件越來越多,為了避免自己誤觸法網,了解妨害名譽的法律規定,就有其必要。

實務上認為,只要言論的內容是針對「具體而可得而知的個人」,就有可能構成妨害名譽。

而妨害名譽又可區分為「誹謗罪」及「公然侮辱罪」: 一、毀謗罪客觀【行為】上→用指摘或傳述的方式,傳播足以降低他人人格評價的內容。

而所謂的指摘傳述,不限於言語、行動,文字與圖畫均包含之,且內容不以公開為必要。

(也就是毀謗不以公開為要件)主觀【思想】上→知道自己評價的內容會讓他人在社會上的人格價值降低,且有意向不特定人或多數人散佈之(包含透過媒體公布)。

若是針對單純的事項,依照個人價值判斷、提出意見、評論,例如,在GOOGLE評論下因食物不好吃而留下評論。

則縱使內容會使受評論者不悅或妨害其名譽,亦不構成誹謗罪。

最常讓一般民眾誤解的是「只要是事實,就可以不被處罰?」答案是「錯」的,若是言論的內容是私德或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就算證明是真實,還是會被處罰。

◆刑法§310:「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二、公然侮辱公然係在「有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況下,侮辱、謾罵特定人或可得推知之人,使其名譽受損。

侮辱的方式,不限於暴力手段,將他人假髮摘掉或對他人吐口水,都可以算是。

但若單純咒罵,希望出門對方出門被車撞到,因為沒有使他人的名譽在社會評價上有貶低的結果,所以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刑法§309Ⅰ:「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的差異就在於「是否有相信此言論」以及「是否係具體的評論」。

例如: 於公眾空間,談論某人為小三,專門陪睡→此即屬誹謗罪。

於公眾空間,對他人比中指、吐口水→此即屬公然侮辱罪。

根據刑法§314,妨害名譽罪章的犯罪屬於告訴乃論,須被害人主動提告。

所以若是你不小心在網路上對人有言語的攻擊,先試者與對方商談是否能夠和解,把傷害降到最低。

因此,若名譽權遭到他人侵害的時候,除了可以請求對方為金錢上的賠償以外,也可以請求對方回復名譽,例如透過登報道歉、透過媒體更正的方式來回復自己的名譽。

三、若要獲得損害賠償,必須提起民事訴訟 (一)要提起民事訴訟,首先要要解到自己被侵害的法益─人格權:   人格權是身為人所不可缺少的權利,存在於權利人自己的人格上。

例如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姓名、肖像等權利均屬之。

  名譽係指人在社會上受到與其個人社會地位、人格相當的評價。

  所以當他人誹謗或是公然侮辱時,即是使社會對個人的評價受到影響、人格權中的「名譽權」受到侵害。

  此時可依民法第18條的規定向法院請求:  請求除去→請求除去張貼誹謗文字的公告。

  請求防止→對於印好而未發的文章、書籍請求不得刊登。

  請求賠償→對於有受損害之部分請求金錢賠償。

(二)若是因他人的謾罵造成自己精神上的痛苦及傷害,均可算是人格權的受損,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95條主張侵權行為請求賠償。

  在妨害名譽的案件中,侵害的程度會隨著案件的不同而調整賠償的金額,  比如較具社經地位的人,法院會認為他的名譽在受到惡意侵害時,所受損害會比一般市井民眾來的嚴重,所以判決賠償的金額也通常會較高。

1.法官衡量的標準: (1)侵害程度:即言論散布的程度、對被侵害者的影響。

(2)雙方的社經(身分)地位、財力。

網路上雖有盛傳「罵人價目表」,但只是之前有相關案件是有這樣的判決,但每個個案的事實、雙方的身份地位都不盡相同,千萬不要認為法官對「罵人的賠償」是有統一標準。

2.如何蒐證?(1)言論紀錄(網頁文字、語音對話都可以),用截圖、拍照或錄影的方式存證都可以。

(2)對方的資料(社群上若是用暱稱,也可以到對方的網頁上進行截圖,提告時可供比對)。

(3)證明是雙方以外,還有第三人能看到的狀況。

(4)將資料蒐集好後,回想過程並將人、事、時、地、物記錄下來。

若要提告民事賠償,須由專業人士準備民事起訴狀向法院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訴訟,要注意警察局是不受理民事提告的喔!◆民法第18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Ⅰ)。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Ⅱ)。

」◆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Ⅰ)。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Ⅱ)。

」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有法律問題嗎?點擊下面連結,由專人為您服務!!  來電諮詢 線上諮詢 來電諮詢 線上諮詢 上一篇通姦罪除罪化提告反被告---誣告罪下一篇下一篇提告反被告---誣告罪 案例分類 案例分類 关闭返回民事案例 家事案例 婚姻 扶養費 監護權 遺囑及遺產 刑事案例 毒品案件 詐欺案件 商業案件 債務整合 勞資案例 其他類別 分類:刑事案例案例解析 來電諮詢 線上諮詢 來電諮詢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