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天數怎麼算?特休用不完怎麼辦?能臨時請嗎?特休假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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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40 條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可以停止員工的特休假。

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 特休天數怎麼算?特休用不完怎麼辦?能臨時請嗎?特休假使用說明一次看 特休天數怎麼算?特休用不完怎麼辦?能臨時請嗎?特休假使用說明一次看 2021-08-16T11:14:17+0800 2021-03-30T16:13:00+0800 https://cdn.bnextmedia.com.tw/mt/images/mt-192x192.png 經理人Managertoday 簡鈺璇 https://bnextmedia.s3.hicloud.net.tw/image/album/2018-11/[email protected] 我們在請特休時,常有許多疑問,像是「特休假天數如何算?」「工作太忙,特休用不完怎麼辦?」「離職時,特休假如何換錢?」「公司能規定請特休的時間?」 新人熬滿半年,最快樂是收到人資通知有「特休假」可請了,且依據《勞基法》隨著年資累積,特休假天數會逐年增加。

然而,我們在請特休時,常有許多疑問,像是「特休假天數如何算?」「工作太忙,特休用不完怎麼辦?」「離職時,特休假如何換錢?」「公司規定特休的請假時間,這是合法的使用規定嗎?」等問題,困擾著我們。

延伸閱讀 老闆再大也沒有《勞基法》大!開除員工前,你要知道的2個法條 上述問題《勞基法》是怎麼說的呢?關於特休假的請假規範,我們又有哪些誤解呢?關於特休的大小疑問,用兩分鐘為您解答。

常見問題1:特休假計算錯誤,週年制與曆年制傻傻分不清楚 這天,公司人資長對職場菜鳥小明說:「你很幸運,工作半年就有3天特休,若能再撐6個月,工作滿一年就再有4天特休,總之工作滿一年就有7天特休。

」這樣的特休計算合理嗎? 這是錯誤的說法!《勞基法》的特休是累加計算,也就是說年資滿6個月的3日特休若未在6個月內休畢,再延後6個月休假,屆時即使你年資滿1年,特休假的總數會加上去,因此年資1年的你,總計會獲得「3+7=10」天的特休。

此外,特休假的天數計算分為「週年制」與「曆年制」,兩者都是符合《勞基法》,但企業採曆年制需事先與勞工協商,避免特休計算的爭議。

週年制是最清楚、不易出錯的計算法,以「勞工到職日」作為年資的起算,也就是工作滿6個月就有3天特休。

曆年制則是每年結算一次年資,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段區間,結算員工的年資並更新特休天數。

假設小明是在2020年11月1日到職,以到職滿1年(2021.11.01)來計算,「週年制」與「曆年制」的特休日數與休假區間,如下表所示: 經理人 註:採行曆年制的公司通常用員工在職時,經過幾次元旦作為年資計算標準。

以小明來說,2021.01.01一到,即使他只工作兩個月,公司會用1年(12個月)的年資、特休假7天,來依比例計算特休。

若仍不明白如何計算,勞動部提供曆年制與週年制的試算系統,幫助大家計算特休假。

不過,採行曆年制的特休計算常有小數點出現,有的公司會四捨五入到整數,但勞動部規定假期的計算是四捨五入到小數點後一位,即使是0.1天都是有意義的,別讓權益睡著囉! 延伸閱讀 下班傳LINE給部屬,要算加班費嗎?《勞基法》:忽略4件事,小心觸法 常見問題2:特休假沒休完,等同自動放棄? 今年公司廣告訂單特別多,身為行銷企畫的均名忙得不可開交,更別提請特休了,但他的特休過兩周就要到期了,因此他提出特休遞延的要求。

但人資卻為難地說:「公司規定是特休一定得在一年內用完,不然視同員工自行放棄,特休會歸零計算。

」員工沒請特休,可以視同放棄嗎? 《勞基法》不是這麼說的!依據《勞基法》,雇主不但要定期通知員工的特休天數,還要在年度終結時,將特休轉成工資給員工。

若勞資雙方有意遞延,雙方可協商將特休假遞延一次。

因此,均名可以與公司討論遞延,或將特休轉成工資。

常見問題3:特休假沒休完可以一直延期嗎?換成工資要怎麼算? 因為公司人手不足,業務經理小美的特休常看得到卻吃不到,因此6年年資的她特休假已累積30天了,她想將特休換成工資,但公司沒有這個規定,讓她不知如何是好。

2017年《勞基法》修法後,特休以遞延至次年或下個區間為限,假使你在2021年7月1日有3天特休未休完,在勞資協商合意後,可再往後遞延1年,也就是必須在2022年7月1日前休完,若未休完則無法再遞延,公司應依法結清工資。

簡言之,特休假的遞延以一年為限,但滿半年而獲得的3天特休假,最多僅能再遞延半年。

那麼特休假要如何換成錢呢?會以「特休天數×一日工資」來換成工資,例如:假使你的月薪是42,000元,一日工資為1,400元(42,000元÷30天),剩3天特休未休,年度結清的工資是4,200元,算式:3天×1400元。

同樣地,離職時公司也要將剩餘的特休換成工資,結清給員工。

常見問題4:特休安排應以公司營運為優先考量? 受到部門主管的缺工壓力,人資部頒布規定:「6、7、8月工廠趕工期間,所有員工禁止休特休,需要請假者需附上理由書及證明。

此外,未來無論淡旺季,請特休都要在1個月前告知,以利人力協調。

」 此作法已違反《勞基法》「特別休假應由勞工排定」的規範意旨,特休假屬於「有薪休假」,勞工請假不需說明休假的理由,且可自由選擇哪天休假,有排假的優先權。

然而,《勞基法》也有提到「公司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勞資雙方可協商調整休假日期,但《勞基法》並未明確訂立特休的請假規定,像是規定可否臨時請假、請假前幾天是否需告知,就是為了保有勞資雙方協調的彈性。

不過,公司如有惡意禁止或全面禁休等情事,地方勞工局會視情況裁罰,過去中華航空和國家兩廳院都曾因阻撓員工排特休,被當地勞工局認定違法並裁罰。

若公司實在有急迫需求,需要員工在特休期間,取消休假回來上班。

《勞基法》40條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可以停止員工的特休假。

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24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也就是說,當天被因工作而取消的特休,雇主應算加倍的工資給你,並再事後還你一天假。

常見問題5:公司有權挪移將病假、事假改為特休? 近期因為疫情導致門市生意不佳,營業員小華收到公司通知,要求員工盡量在週五排特休。

小張則是遇到人資常將他的病假自動改成特休,以致他在連假期間,沒有特休可以安排,只能請事假。

此舉違反特休由勞工排定的原則,雇主在轉換勞工的假別時,應事先徵得勞工的同意,若勞工不同意排特休,則不能強迫勞工接受。

資料來源/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答集 領導帶人 經營管理 行銷業務 工作術 自我管理 專題 活動 文章 最新上線 熱門文章 專家觀點 專題 一日充電 每日一句 每日單字 每日電子報 知識加值 新商業學校 新書快讀 管理知識庫 課程團票 品牌活動 100MVP經理人 近期活動 雜誌 最新出刊 訂閱優惠 主題分類 經營管理 領導帶人 行銷業務 工作術 自我管理 時事話題 產業趨勢 特色內容 商管選書 管理辭典 職場英文 八分生活 關於巨思 內容轉載規範 服務條款與隱私權政策 廣告刊登 場地租借 徵才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讀者服務專線:886-2-87716326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2:00;13:30~17:00 106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2號9樓 找課程 訂雜誌 聽說書 文章 最新上線 熱門文章 專家觀點 專題 主題分類 經營管理 領導帶人 行銷業務 工作術 自我管理 時事話題 產業趨勢 特色內容 商管選書 管理辭典 職場英文 八分生活 一日充電 每日一句 每日單字 每日電子報 知識加值 新商業學校 新書快讀 管理知識庫 課程團票 品牌活動 100MVP經理人 近期活動 雜誌訂閱 最近出刊 訂閱優惠 關於巨思 內容轉載規範 服務條款與隱私權政策 廣告刊登 場地租借 徵才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讀者服務專線:886-2-87716326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2:00;13:30~17:00 106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2號9樓 追蹤我們 經營管理 特休天數怎麼算?特休用不完怎麼辦?能臨時請嗎?特休假使用說明一次看 2021/03/30 整理‧撰文 簡鈺璇 pexels 新人熬滿半年,最快樂是收到人資通知有「特休假」可請了,且依據《勞基法》隨著年資累積,特休假天數會逐年增加。

然而,我們在請特休時,常有許多疑問,像是「特休假天數如何算?」「工作太忙,特休用不完怎麼辦?」「離職時,特休假如何換錢?」「公司規定特休的請假時間,這是合法的使用規定嗎?」等問題,困擾著我們。

延伸閱讀 老闆再大也沒有《勞基法》大!開除員工前,你要知道的2個法條 上述問題《勞基法》是怎麼說的呢?關於特休假的請假規範,我們又有哪些誤解呢?關於特休的大小疑問,用兩分鐘為您解答。

常見問題1:特休假計算錯誤,週年制與曆年制傻傻分不清楚 這天,公司人資長對職場菜鳥小明說:「你很幸運,工作半年就有3天特休,若能再撐6個月,工作滿一年就再有4天特休,總之工作滿一年就有7天特休。

」這樣的特休計算合理嗎? 這是錯誤的說法!《勞基法》的特休是累加計算,也就是說年資滿6個月的3日特休若未在6個月內休畢,再延後6個月休假,屆時即使你年資滿1年,特休假的總數會加上去,因此年資1年的你,總計會獲得「3+7=10」天的特休。

此外,特休假的天數計算分為「週年制」與「曆年制」,兩者都是符合《勞基法》,但企業採曆年制需事先與勞工協商,避免特休計算的爭議。

週年制是最清楚、不易出錯的計算法,以「勞工到職日」作為年資的起算,也就是工作滿6個月就有3天特休。

曆年制則是每年結算一次年資,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段區間,結算員工的年資並更新特休天數。

假設小明是在2020年11月1日到職,以到職滿1年(2021.11.01)來計算,「週年制」與「曆年制」的特休日數與休假區間,如下表所示: 經理人 註:採行曆年制的公司通常用員工在職時,經過幾次元旦作為年資計算標準。

以小明來說,2021.01.01一到,即使他只工作兩個月,公司會用1年(12個月)的年資、特休假7天,來依比例計算特休。

若仍不明白如何計算,勞動部提供曆年制與週年制的試算系統,幫助大家計算特休假。

不過,採行曆年制的特休計算常有小數點出現,有的公司會四捨五入到整數,但勞動部規定假期的計算是四捨五入到小數點後一位,即使是0.1天都是有意義的,別讓權益睡著囉! 延伸閱讀 下班傳LINE給部屬,要算加班費嗎?《勞基法》:忽略4件事,小心觸法 常見問題2:特休假沒休完,等同自動放棄? 今年公司廣告訂單特別多,身為行銷企畫的均名忙得不可開交,更別提請特休了,但他的特休過兩周就要到期了,因此他提出特休遞延的要求。

但人資卻為難地說:「公司規定是特休一定得在一年內用完,不然視同員工自行放棄,特休會歸零計算。

」員工沒請特休,可以視同放棄嗎? 《勞基法》不是這麼說的!依據《勞基法》,雇主不但要定期通知員工的特休天數,還要在年度終結時,將特休轉成工資給員工。

若勞資雙方有意遞延,雙方可協商將特休假遞延一次。

因此,均名可以與公司討論遞延,或將特休轉成工資。

常見問題3:特休假沒休完可以一直延期嗎?換成工資要怎麼算? 因為公司人手不足,業務經理小美的特休常看得到卻吃不到,因此6年年資的她特休假已累積30天了,她想將特休換成工資,但公司沒有這個規定,讓她不知如何是好。

2017年《勞基法》修法後,特休以遞延至次年或下個區間為限,假使你在2021年7月1日有3天特休未休完,在勞資協商合意後,可再往後遞延1年,也就是必須在2022年7月1日前休完,若未休完則無法再遞延,公司應依法結清工資。

簡言之,特休假的遞延以一年為限,但滿半年而獲得的3天特休假,最多僅能再遞延半年。

那麼特休假要如何換成錢呢?會以「特休天數×一日工資」來換成工資,例如:假使你的月薪是42,000元,一日工資為1,400元(42,000元÷30天),剩3天特休未休,年度結清的工資是4,200元,算式:3天×1400元。

同樣地,離職時公司也要將剩餘的特休換成工資,結清給員工。

常見問題4:特休安排應以公司營運為優先考量? 受到部門主管的缺工壓力,人資部頒布規定:「6、7、8月工廠趕工期間,所有員工禁止休特休,需要請假者需附上理由書及證明。

此外,未來無論淡旺季,請特休都要在1個月前告知,以利人力協調。

」 此作法已違反《勞基法》「特別休假應由勞工排定」的規範意旨,特休假屬於「有薪休假」,勞工請假不需說明休假的理由,且可自由選擇哪天休假,有排假的優先權。

然而,《勞基法》也有提到「公司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勞資雙方可協商調整休假日期,但《勞基法》並未明確訂立特休的請假規定,像是規定可否臨時請假、請假前幾天是否需告知,就是為了保有勞資雙方協調的彈性。

不過,公司如有惡意禁止或全面禁休等情事,地方勞工局會視情況裁罰,過去中華航空和國家兩廳院都曾因阻撓員工排特休,被當地勞工局認定違法並裁罰。

若公司實在有急迫需求,需要員工在特休期間,取消休假回來上班。

《勞基法》40條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可以停止員工的特休假。

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24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也就是說,當天被因工作而取消的特休,雇主應算加倍的工資給你,並再事後還你一天假。

常見問題5:公司有權挪移將病假、事假改為特休? 近期因為疫情導致門市生意不佳,營業員小華收到公司通知,要求員工盡量在週五排特休。

小張則是遇到人資常將他的病假自動改成特休,以致他在連假期間,沒有特休可以安排,只能請事假。

此舉違反特休由勞工排定的原則,雇主在轉換勞工的假別時,應事先徵得勞工的同意,若勞工不同意排特休,則不能強迫勞工接受。

資料來源/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答集 mdi-tag-outline 人力資源管理 延伸閱讀 競業條款無效?Gogoro前員工竊密案敗訴!競業條款、惡意挖角標準一次看 被高薪挖角,卻遭原公司提告?跳槽到同業前,先搞懂競業條款和營業秘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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