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與法官有何不同?-常見問題-臺灣高等檢察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檢察官與法官有何不同? 發布日期: 107-03-19 最後更新日期:109-09-12 資料點閱次數:21208 檢察官:刑事案件由檢察官指揮警察相關單位偵查被告有無構成犯罪,程序包括訊問被告、調查證據、作成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書。

檢察官之職權包括: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以及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

法官:法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