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與法官有何不同?-常見問題-臺灣高等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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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與法官有何不同?
發布日期:
107-03-19
最後更新日期:109-09-12
資料點閱次數:21208
檢察官:刑事案件由檢察官指揮警察相關單位偵查被告有無構成犯罪,程序包括訊問被告、調查證據、作成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書。
檢察官之職權包括: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以及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
法官:法
檢察官與法官有何不同?
發布日期:
107-03-19
最後更新日期:10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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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刑事案件由檢察官指揮警察相關單位偵查被告有無構成犯罪,程序包括訊問被告、調查證據、作成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書。
檢察官之職權包括: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以及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
法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