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三級二審」新制上路地方法院設立行政訴訟庭- 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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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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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依法律規定由最高行政法院管轄之事件。 此外,為發揮法律審統一法律見解之功能,行政法院組織法規定本院設大法庭,於審判權之作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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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行法院兼負事實審與法律審,人力配置是否足夠? ...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第二審案件(法律審),如今新法施行後,最高行政法院負責法律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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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行政訴訟上訴第三審亦改為「強制律師代理」。此一增訂係因最高行政法院審理為法律審,且上訴理由必須具體指摘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有如何違背法令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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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通常程序事件之第一審、簡易程序與交通裁決之上訴及抗告等事件。最高行政法院除審理通常程序之上訴及抗告事件外,於有統一法律見解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