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減少工時等措施通報與應注意事項及協議書(含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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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勞資爭議、提供正確法令資訊,並進ㄧ步保障勞工權益,凡實施減少工時〈即所謂無薪休假〉等措施之事業單位應主動通報本府。

依 據.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 ... 事業單位減少工時等措施通報與應注意事項及協議書(含範本) 事業單位減班休息等措施通報與應注意事項及協議書(含範本) 發布單位: 勞動條件科 分  類: 事業單位因不景氣而減少工時專區 發布日期: 109-07-14 詳細內容: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已於民國103年2月17日正式更名為「勞動部」。

 事業單位減少工時等措施通報 緣   由 因受全球金融海嘯影響,事業單位因訂單不足或營運不佳,要求勞工減少工時並減少工資時有所聞。

為避免勞資爭議、提供正確法令資訊,並進ㄧ步保障勞工權益,凡實施減少工時〈即所謂無薪休假〉等措施之事業單位應主動通報本府。

依  據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98年1月14日勞動2字第0980130003號函頒「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事項」。

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100年12月1日勞動2字第1000133284號函頒「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

實施方式 凡實施減少工時〈即所謂無薪休假〉等措施之事業單位,應主動填妥「通報表」,直接寄達「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通報後處理方式 事業單位通報本府後,先採取輔導,提供正確的法令資訊。

未通報者 若經本府查有違反法令者,將從嚴處分,並通報勞動部採取必要措施。

   相關附件:   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pdf   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pdf   事業單位通報實施減班休息通報表.docx   事業單位通報實施減班休息通報表.odt   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勞工名冊範本.docx 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勞工名冊範本.odt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doc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odt 最後更新日期:110-03-25 瀏覽人次:4998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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