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調解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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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機關遴聘之調解委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有勞資爭議調解或協調實務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曾任或現任各級勞工行政工作二年以上者。
三、曾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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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機關遴聘之調解委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有勞資爭議調解或協調實務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曾任或現任各級勞工行政工作二年以上者。 三、曾任 ...
- 2勞資爭議調解服務網
將調解會議紀錄寄給勞資雙方。 4. 服務電話:03-3322101#6802-6803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Department of Labor,Taoyuan.
- 3如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
1.勞資爭議處理之調解分為自願調解、強制調解二種。自願調解係由爭議當事人(勞工、雇主任何一方均可)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提出調解申請書;強制調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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