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生命的原則 - 網上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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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瑪利亞婦人是乾渴的,乾渴乃是死亡的徵兆。

當你渴的時候,那就是說你快要死了。

你乾渴的事實指明在你裏面有死的元素。

只有主 ... 主頁網上生命讀經第六篇、生命的原則書名: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六篇生命的原則 約翰福音不像許多人所以為的那麼簡單。

當約翰寫他的福音書時,他百分之百是在鴿子(那靈)的膏抹之下。

因此,這卷福音書的結構很美妙。

我們已經看見,一章乃是整本書的引言。

雖然有些解經家說,約翰福音的引言只包括一章前十八節;但主已給我們看見,一章整章都是引言。

這引言開始於已過的永遠,結束於將來的永遠。

在已過的永遠和將來的永遠之間是時間的橋梁,其上有五件主要的事發生,要完成神永遠的定旨。

我們在上篇信息中已經清楚看見這點。

約翰一章也是整本約翰福音的濃縮。

事實上,牠是整本聖經的濃縮。

約翰給我們這樣一段包羅一切的引言之後,就陳明好幾個事例說明生命的事。

雖然耶穌在祂的門徒面前行了許多神蹟,(約二十30~31,)但約翰只挑選了十二個來說明生命的事。

他陳明九個事例,開始於三章尼哥底母的事例,結束於十一章拉撒路的復活。

我們若加上變水為酒、潔淨聖殿、以及洗腳的事,總共就有十二件事。

你若將約翰福音的記載與別的福音書比較,你會發現別的福音書所包括的許多事,是約翰福音所沒有的;約翰福音所記載的許多事,也是牠們所沒有的。

比方說,馬太、馬可、路加,一點沒有題到耶穌變水為酒的事。

他們也沒有題到主與尼哥底母談論重生的事。

不要以為這些差異是偶然的。

不,每卷福音書都是那位神聖的作者仔細計畫的。

馬太寫他的福音書,有特別的目的,要證明耶穌是君王和基督。

為著證明這點,馬太在基督的一生中,挑選了一些事件和事例,說明耶穌是以色列的王,和神的基督。

既然路加的目的是要顯示耶穌是人類的救主,他就挑選了證明耶穌是救主的事例。

比方說,浪子的故事是記載在路加福音裏,不在馬太、馬可或約翰福音裏。

為甚麼這故事記載在路加福音裏?因為這故事證明耶穌是救主。

另一件只記載在路加福音裏的事,就是十字架上的強盜求主在進入祂國的時候記念他。

(路二三39~42。

)路加也告訴我們,主回答那臨死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路二三43。

)馬太、馬可和約翰,都沒有給我們這樣的記載。

同樣的原則,約翰所記載的一切事例,都證明基督是生命,應付我們的需要。

基於這個原則,我們必須看見變水為酒的事件,(約二1~11,)不僅是一個故事的記述,乃有屬靈的意思,帶有特別的意義。

現在我們需要找出這件事的屬靈意義。

壹生命的原則-變死亡為生命 我初次聽見耶穌變水為酒的故事時,並不知道這事件背後的意義。

以後我纔領會這不僅是故事,更是主耶穌所完成的事,以立定生命的原則。

甚麼是生命的原則?生命的原則乃是變死亡為生命。

在三至十一章所記載的九件事例中,每一事例的原則都是變死亡為生命。

這在拉撒路的事例上特別清楚。

拉撒路死了,埋葬四天了,甚至都臭了。

他從頭到腳,從裏到外,都滿了死亡。

在他這人的每一層,每一角落,都只有死。

十一章的記載告訴我們,當主耶穌知道拉撒路病了,祂並沒有就去看他。

祂一直等到他滿了死亡,等到他死了,且埋葬了,然後纔來,使他從死人中復活。

我們若將生命的原則應用在這事例上,我們就看見耶穌變死亡為生命。

這原則不只應用在拉撒路這末一個事例上,也應用在尼哥底母這頭一個事例上。

你以為尼哥底母不是滿了死亡的人麼?因為他滿了死亡,所以主告訴他說,他需要重生,好得著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自己。

(約三3,5~6。

)就一面說,尼哥底母是活的,但在神眼中他是活的死人。

在神眼中,尼哥底母是死的,他也需要將死亡變為生命。

尼哥底母甚至不知道他是有罪的,更不知道他是死的。

然而在神眼中,他是有罪的,像蛇一樣,並且是死的。

像這樣的一個人,他需要將死亡變為生命。

這對四章的撒瑪利亞婦人也是一樣。

撒瑪利亞婦人是乾渴的,乾渴乃是死亡的徵兆。

當你渴的時候,那就是說你快要死了。

你乾渴的事實指明在你裏面有死的元素。

只有主耶穌能解這渴。

解渴的意思就是變死亡為生命。

約翰所記載的每一事例都是如此。

每一件事都說明了變水為酒這件事所立定的原則-變死亡為生命。

一耶穌在復活裏,在人生的享樂中臨到軟弱、脆弱的人 現在我們需要來看,耶穌在復活裏臨到軟弱、脆弱的人。

也許有人問說,『耶穌尚未被釘十字架,怎麼可能在復活裏來臨?這樣說是把事情寓意化了。

』不錯,變水為酒的整個故事就是一個寓言,我們需要把這故事的每一部分都寓意化。

1『第三日』表徵在復活裏 這神蹟是在『第三日完成的。

』(約二1。

)『第三日』表徵復活的日子。

在約翰一章,『次日』用了三次,在二十九節、三十五節、和四十三節。

為甚麼一章三次說『次日,』然後在二章一節說『第三日』?事實上,二章的『第三日』不該稱為第三日,而該稱為第五日。

也許你該去與約翰理論說,『約翰弟兄,你寫錯了。

你說過三次次日,因此二章一節所說的那天該是第五日。

』約翰就要回答說,『親愛的弟兄,這就是為甚麼我在一章不說「第二日、」「第三日、」「第四日,」而將每一天都稱為「次日,」一直等到二章的那一天纔稱為「第三日。

」』在一章的每一個『次日』所發生的事,都不是在復活裏。

讓我們來看一章的三個『次日。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向他走來,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

)那是在復活裏麼?當然不是。

你怎能說那是在復活裏?『再次日,約翰同他兩個門徒又站在那裏。

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神的羔羊!』(約一35~36。

)雖然這件事發生在第二個次日,卻不是發生在『第三日。

』第三個『次日』是在四十三節:『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跟從我。

』這不是發生在『第三日,』因為『第三日』是復活的日子。

一章所題起的事沒有一件發生在『第三日,』就是在復活裏。

只有當我們來到二章變水為酒的事,我們纔看見題起『第三日。

』 2『迦拿,』蘆葦之地,象徵軟弱、脆弱之人的地方 我們怎麼知道,在約翰二章耶穌是臨到軟弱、脆弱的人?乃是憑著祂去迦拿的事實;『迦拿』原文意蘆葦。

在聖經裏,蘆葦象徵脆弱的人。

以賽亞和馬太都說,我們軟弱的人是主不會折斷的蘆葦。

(賽四二3,太十二20。

)在馬太十一章七節,主講到施浸者約翰時,問猶太人說,他們出到曠野去是要看被風吹動的蘆葦麼。

當然施浸者約翰不是這樣一個軟弱、脆弱,能被風吹動的人。

因此,迦拿這蘆葦之地,象徵地。

整個世界都是迦拿,滿了軟弱、脆弱的人,主就是臨到這樣的人。

主來到迦拿,表徵祂來到滿了軟弱、脆弱之人的世界。

雖然這地的人像蘆葦一樣軟弱、脆弱,可是主在復活裏臨到他們。

3『加利利,』被人藐視的地方 耶穌在約翰二章所赴的婚筵是在加利利的迦拿。

加利利是被人藐視的地方。

(約七52。

)加利利這被藐視的地方,象徵世界低下卑賤的情況。

4婚姻表徵人生命的延續,婚筵表徵人生的享受 我們必須將婚姻與婚筵寓意化。

婚姻之於人生是非常重要而根本的,因為沒有婚姻,人的生命就受到了阻礙。

你若取消婚姻,你就了結了人的生命。

婚姻表徵人生命的延續。

婚筵表徵甚麼?乃是表徵人生的享受與快樂。

在地上沒有一種場合比婚筵更快樂。

你曾見過人在婚筵中慟哭麼?如果你在婚筵中這樣哭,那你真是無禮,沒有教養。

反之,人參加葬禮是不許快樂的,但是參加婚禮卻必須快樂。

按照人類文化,結婚是一件快樂的事。

5酒指人的生命,象徵這享受的基本因素 無論古今中外,婚筵主要的是靠酒;這象徵人生一切的快樂是靠生命。

因為酒不像水,乃是源自葡萄,來自活的東西。

酒象徵生命,因為葡萄酒就是葡萄的生命。

這樣,人的享受是根據人的生命。

當生命到了盡頭,一切享受也就完了。

二他們屬人的生命用盡,為死亡所充滿 雖然婚禮是一個非常快樂的場合,其快樂卻是短暫的。

沒有一個婚禮會持續很長的時間。

最近我參加一個婚禮,只有半小時多。

我們在那裏只快樂了半個小時。

這是人生的婚禮,人生的享受。

1『酒用盡了』 婚筵享受的中心-酒,用盡了。

(約二3。

)這表徵當人的生命用盡時,人生的享受也就結束了。

當酒一用盡,婚筵的快樂就了了。

這不只表徵人生的享受結束了,並且人的生命也完結了。

不論你有多少享樂,你屬人的生命結束,你人生一切的享受也就完了。

不管你的妻子,你的丈夫,你的父母,你的孩子,你的職業有多好,如果你的生命到了盡頭,你的快樂也就完了。

當酒用盡的時候,婚筵就結束了,因為婚筵是靠酒。

你一切的享受是靠你的生命。

你的生命一結束,你的享受就到了盡頭。

不論你在那一種婚禮中,當你屬人的生命用盡,你的婚禮就結束,享受也就了了。

那就是在加利利的迦拿那一天所發生的事。

你難道不相信,主耶穌去迦拿以前,就知道酒會用盡麼?當然祂老早就已知道,因為那就是祂去迦拿的原因。

酒用盡不是偶然的。

主耶穌豫知酒會用盡,祂去迦拿立定生命的原則,變死亡為生命。

藉著來到婚筵中,祂應付並醫治那個光景。

主藉著將死亡轉變為生命,醫治人死亡的光景,就像以利沙將鹹水變為甜水一樣。

(王下二19~22。

)當主來到世間,祂是來到一種雖有人生的享受,卻不持久的光景。

祂來到一種人生的死亡結束了人類一切享受的光景。

變水為酒這個表號,必須以象徵的意義來領會。

比方說,我們若過了六十歲,我們就是接近酒快用盡的時刻了。

當我們的酒將要用盡,我們的婚筵也就快結束了。

但是讚美主,在這樣一個時刻,主來到我們的處境中。

在我們的婚筵裏,我們有主!我們不需要害怕,因為祂能變水為酒。

2『六口石缸』 在行神蹟之先,主吩咐人把缸倒滿了水。

(約二6~7。

)這些盛水的缸是用石頭作的,共有六個。

六這數字代表受造的人,因為人是在第六日被造的。

(創一27,31。

)因此,六口石缸象徵在第六日所造天然的人。

按天然說,我們甚麼也不是,只是『水缸,』是盛裝東西的器皿。

我們這些水缸是在迦拿,這滿了軟弱、脆弱之人的蘆葦之地。

我們乃是在迦拿的水缸,既軟弱又脆弱。

3猶太人用水『潔淨的規矩』 這些水缸是用於猶太人潔淨的規矩;(約二6;)這是猶太宗教的實行。

猶太人用水潔淨的規矩,表徵宗教企圖用一些死的作法使人潔淨。

古時的猶太人在敬拜神的事上,留意洗濯自己,保守自己清潔乾淨。

相反的,主卻變死亡為生命。

用水作禮儀上的潔淨是外面的,沒有生命;但主變死亡為生命,是從裏面的,滿了生命。

4『把缸倒滿了水』 主吩咐僕人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約二7。

)這是甚麼意思?我們將要看見,這表徵人充滿死亡。

水缸,就是在第六日所造的人,充滿了死水。

三耶穌將他們的死亡變為永遠的生命 1水象徵死亡 主吩咐人將六個器皿倒滿水的時候,指明天然的人滿了死亡。

水在聖經裏有兩種象徵的意義。

在有些事例中,水代表生命;(約四14,七38;)在某些事例中,水代表死亡。

(創一2,6,出十四21,太三16。

)創世記一章的水,和受浸的水表徵死。

在這事例中,水也表徵死。

所有的石缸都滿了水,意思就是所有的人類,就天然說都滿了死亡。

水缸怎樣充滿水直到缸口,我們也照樣充滿死亡。

2酒是葡萄生命的汁液,象徵生命 主耶穌奇妙的將這死水變為酒。

(約二8~9。

)這神蹟不只顯明,主耶穌能稱無為有,(羅四17,)祂也能變死亡為生命。

主神奇的變水為酒,表徵祂將我們的死亡變為生命。

水象徵死亡,酒象徵生命。

當主將我們的水變為酒時,在我們婚筵中的酒就取用不竭了。

我們既已重生,生命帶著其屬靈的享受,就會持續到永遠。

我們會有一個永遠的婚筵,是永不止息的。

這婚筵不在我們原有的生命裏,而是在我們藉重生所得著的新生命裏。

正如管筵席的發覺,新酒比先前的酒更好;(約二9~10;)照樣,我們也將發現,我們藉重生所得的生命遠勝於我們天然的生命。

由劣酒所象徵我們先前的生命,是非常低劣的。

主並沒有將上好的先給我們,乃是將上好的留到末了。

第一個生命,人的受造生命,是次等的生命;上好的生命是第二個生命,神聖而永遠的生命。

這生命是上好的,因為這生命就是在基督裏神自己的生命。

因此,我們的喜樂要持續到永永遠遠。

我們有永遠的享受,因為基督已將我們從死亡遷到生命裏。

祂是我們永久、永遠的生命,能維持我們的喜樂與享受,直到永永遠遠。

我們得救的時候,新的婚筵開始了,這婚筵將永無止境。

我們裏面始終有喜樂,始終有婚筵,因為我們有神聖的酒,就是神聖的生命-主自己。

我們都有過這樣的經歷。

我們在得救以前,是充滿死水的水缸。

有一天我們說,『主耶穌,』祂就來將我們的死水變為生命。

不論我們處在何種死亡的情況,我們若把我們的情形交給主耶穌,祂必將那死亡變為生命。

比方說,即使是基督徒丈夫和妻子,他們在婚姻生活中也可能落到一個地步,他們婚姻裏的生命用盡了,似乎他們無法在婚姻生活中往前。

然而,他們若向主耶穌敞開,祂必將那死亡變為生命。

在許多婚姻中,主已將死亡的水變為生命的酒。

四頭一件神蹟 1在這卷福音書中所有的神蹟都稱為表號 在這卷書裏,主所行的一切神蹟,原文都稱為表號。

(約二23,三2,四54,六2,14,26,30,七31,九16,十41,十一47,十二18,37,二十30。

)這些都是神蹟,卻用作表號,以表徵生命的事。

表號就是表徵某些事的。

比方說,紅燈是一個表號,告訴我們要停車。

約翰福音所記載主所行的一切神蹟不僅是神蹟,更是表號。

2首次題起之事的原則 聖經首次題起任何事,都是立定那件事的原則。

因此,這裏的頭一個表號,就立下了往後一切表號的原則,就是變死亡為生命。

主變水為酒這件事,立定了生命的原則-變死亡為生命。

由於這是第一個表號,因此這表號裏所立定生命的原則,能應用在所有別的事例中。

比方說,這原則可以應用在尼哥底母身上,他是一個滿了死亡的人,他需要重生,好叫他得著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自己。

我們也能把這原則應用在四章的撒瑪利亞婦人身上。

你想撒瑪利亞婦人的人生滿了快樂和享受麼?不。

但是主進到她的人生中,就改變了她。

那婦人就是人生享受之酒用盡了的一個器皿。

她試過五個丈夫,但至終她人生的享受結束了,滴酒不剩。

她曾盡所能的享受人生樂趣之酒,但最終只感到空虛和死亡。

然後主將那死亡變為生命,用祂永遠生命的神聖之酒充滿她。

五章給我們看見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

他的病指明酒用盡了,但是主來將他的死亡變為生命。

在主眼中,他不僅病了,也死了,因為以後在二十五節主說,死人要聽見祂的聲音,就活了。

他不只是得著主醫治的病人,也是被主復活的死人。

他甚至還是軟弱在宗教裏,死在宗教裏。

宗教也許相當好,卻要求能力。

死人怎會有能力?結果,他靠宗教完全無能為力,因為他的酒用盡了。

但是主來應用變死亡為生命的原則,就是在頭一個表號所看見的。

我們也可以將這原則應用到別的事例。

在六章中,群眾的飢餓啟示他們人生的享受到了盡頭,但是主臨到他們作生命的糧。

八章裏的犯罪女人所享受的酒也已用盡。

九章裏的瞎子也沒有人生的享受。

十一章裏拉撒路的事例更是如此。

拉撒路事例的主要點,在原則上與第一個事例、迦拿婚筵-是同樣的。

在第一個事例裏有婚筵的享受,在拉撒路的事例裏有拉撒路與他兩個姊妹之間手足之情的快樂。

在婚筵裏酒用盡了,在拉撒路的事例中人的生命用盡了。

拉撒路死了,指明人生的酒已經用盡了。

在兩件事例中,生命的原則完全一樣:主來到兩種光景中,變死亡為生命。

因此,在變水為酒的事上所立定的生命原則,可以應用在約翰福音裏每一件事例上。

在聖經中,就表號而言,生命樹是生命的源頭,知識樹是死亡的源頭,如創世記二章九、十七節所啟示的。

約翰福音所記載一切事例的意義,總是符合生命樹帶來生命,知識樹帶來死亡的原則。

3顯出祂的榮耀 十一節說,耶穌在加利利的迦拿所行的頭一件神蹟,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入了祂。

主的神性在祂變死亡為生命的事上顯明出來。

五耶穌的母親象徵天然的人 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在這裏象徵天然的人;天然的人與生命毫不相干,並且必須被神聖的生命征服。

(約二3~5。

)當酒用盡的時候,天然的人就出來了,甚至還禱告主。

當馬利亞告訴主說,『他們沒有酒了。

』主對她說,『婦人,我與你何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二3~4。

)我們常常和耶穌的母親完全一樣。

我們就是今天的馬利亞,是天然的人,按照自己天然的生命禱告。

主經常容讓我們在某種光景中酒用盡了,好給祂機會變死亡為生命。

甚至在地方召會中,主也可能容讓情形落到死亡裏。

在這樣的情形裏,天然的人會禱告說,『主阿,作些事挽救這個局面罷。

』你若這樣禱告,主就要轉過來對你說,『我與你何干?在這件事上你與我毫不相干。

』我們所有的人幾乎都會有馬利亞的反應。

那麼我們該作甚麼?我們甚麼也不該作。

讓死亡表面化,並顯露出來,然後主耶穌就要進來。

我們都必須承認,我們許多的禱告未蒙答應。

比方說,好些已婚的弟兄為他們的妻子禱告,對主說,『主阿,你知道我的妻子。

主,你必須改變她。

』這是怎樣的禱告?這是馬利亞的禱告,天然人的禱告。

不要那樣禱告。

讓你妻子裏面的死亡表面化。

讓拉撒路死而埋葬,然後主耶穌要來叫他從死人中復活。

讓你的妻子像拉撒路一樣,死了,埋了,並且開始腐爛。

你若這樣作,主耶穌要來,變死亡為生命。

我常常收到個人或召會來信求助說,『弟兄,我們太軟弱,請來幫助我們。

』每逢我收到這樣的信,我就說,『你軟弱,但你還沒有死。

即或你死了,你還沒有開始發臭。

』我們需要等到死亡的光景表面化;然後主耶穌就要進來變死亡為生命。

主所作的每件事都是根據這個變死亡為生命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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