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申請 - 市民服務大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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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請承租供「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承租之戶數者,應檢附具備該條件之證明文件。

6.以「因在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之資格條件申請者,應檢附在本 ... 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申請 分享 列印 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書表下載 立即線上申辦(請先登入會員)》 最新消息 1.「洲美、新興、行天宮站、萬隆站等4處社會住宅(採隨到隨辦方式申租-僅郵寄掛號)」(申請期限:自110年08月30日上午9時起至111年01月31日下午5時止)」2.新奇岩社會住宅_低收入戶_三房型(採隨到隨辦方式申租-僅現場收件)」(申請期限:自110年12月7日上午9時起至111年3月4日下午5時止3.「興隆D2區社會住宅_安康平宅保留戶_套/一房型(採隨到隨辦方式申租-僅現場收件_請遞件至本府社會局安康平宅社工員辦公室(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103號3樓)」(申請期限:自110年12月29日上午9時起至111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4.「金龍都更分回戶_原住民族戶_三房型(採隨到隨辦方式申租-僅郵寄掛號)」(申請期限:自111年1月11日上午9時起至111年12月30日下午5時止)」 案件說明 有關社會住宅出租申請,相關申請消息,請留意本府相關公告或新聞媒體之報導。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全戶戶籍謄本(申請日前1個月內);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申請日前1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3.家庭成員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申請日前1個月內)。

4.家庭成員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申請承租供「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承租之戶數者,應檢附具備該條件之證明文件。

6.以「因在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之資格條件申請者,應檢附在本市就學、就業證明。

申請方式 郵寄申辦、臨櫃申辦(現場收件)、網路申辦(全程式)(需要有「臺北卡3.0」系統提供帳密驗證服務且需經實名驗證成為金質會員才能進行線上申請服務)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pay.taipei行動支付□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請(非網路):(1)1000件以下:14日(2)1001~2000件:17日(3)2001~3000件:20日(4)每增加1000件增加3日2.網路申辦:(1)1000件以下:14日(2)1001~2000件:17日(3)2001~3000件:20日(4)每增加1000件增加3日*以上若有異動將於本局網頁以最新訊息發布彈性調整■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機關 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電話:02-27772186轉0再轉2傳真:02-27771037地址: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9樓(中區辦公室:10488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備註 1.開放受理市民申請時間以本局公告受理起迄時間為準。

2.本受理案件因同時間辦理公開抽籤、選屋作業及通知簽約公證,全案件以併案方式辦理。

3.處理時限不含「通知合格戶抽籤」至「抽籤日」之等待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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