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認識本院-本院組織-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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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 一、院長. 本院置院長1人,特任,綜理全院行政事務,並任法官,擔任大法庭審判長。

· 二、審判. (一)審判庭. 各審判庭置庭長1人,法官4人,合議審判訴訟事件。

· 三 ... 搜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快捷列 大法庭相關資料區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官事務分配專區 認識本院 本院沿革 關於院長 現任院長 歷任院長 法官名錄及事務分配 法官名錄 事務分配 本院組織 本院管轄 活動紀要 地址電話 位置交通 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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