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勞基法加班換成補休,1比1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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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 勞基法加班換成補休,1比1事宜 我在大型企業(員工有9萬多人)上班,原勞基法對於加班換補休比例並無規範,但我公司是採依加班費比例換補休.例如平日正常工時8小時以後,第9、10小時的加班,享有加班費1又1/3,第11小時以後的加班費提高至1又2/3,依此比例將加班費換成補休,今勞基法修改為1比1比例換補休,從原來享有1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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