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變更執業 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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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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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起30天內請務必完成執業執照註銷,逾期衛生局將處以罰鍰. $2000-$10000(依藥師法第22條規定),註銷完成後請注意以下事項:. 1.若需保留公會會籍,仍須繳交每年度 ...
- 2何為停業、歇業、變更行政區域、變更執業處所?
因為停業、歇業、變更行政區域、變更執業處所,皆有不同之情況,分別說明如下:. 【狀態說明】 1.停業:是指「社會工作師於一定期間內暫時停止執行 ...
- 3藥師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藥師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之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停業之期間,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辦理歇業。 藥師變更執業處所或復 ...
- 4常見問題Q&A | 社團法人宜蘭縣藥師公會
- 5藥師離職流程 :: 全台藥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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