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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總處:將研議公務員補休期限延成二年
2020-10-0512:45
聯合報/
記者/台北即時報導
公務員
蔡易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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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
本報資料照片
現行規定假必須要在一年以內完成補休,否則就會作廢。
民進黨立委指出,個別公務員反應,希望能夠延長補休假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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