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判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現在位置:
最高行政法院判例
加入資料夾:
儲存
最高行政法院判例
依據司法院於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行政法院組織法」第16條之1,「最高行政法院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者,應停止適用。
未經前項規定停止適用之判例,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行政法院裁判相
延伸文章資訊
- 1再訪民事判例之拘束力難題-兼論最高法院決議與 ... - 法源法律網
論著名稱:, 再訪民事判例之拘束力難題-兼論最高法院決議與判例之互動及其效力. 編著譯者:, 吳從周. 出版日期:, 2011.12. 刊登出處:, 台灣/法官協會雜誌/ ...
- 2判例制度何去何從? – 一起讀判決
容許法官針對判例聲請解釋,並非在應然面肯定判例之效力與法律相當,而是誠懇地面對實然面的需求,蓋倘非如此,下級法院法官對於判例之 ...
- 3原行政法院之判例是否可以引用作為處分法據?(0101)-總則 ...
依行政法院組織法第16條之1第1項及第2項規定,最高行政法院於107年12月7日前已依法選編之判例,除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者停止適用外,其餘效力與未經選編 ...
- 4最高行政法院判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未經前項規定停止適用之判例,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行政法院裁判相同。 ... 最高行政法院判例要旨彙編(22年至88年11月)第1256 頁司法院公報第42 ...
- 5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大法庭新制施行後,已選編的判例 ...
大法庭新制施行後,已選編的判例效力如何? 修正前法院組織法第57條、行政法院組織法第16條關於選編判例之規定刪除後,先前已經依法選編之判例,仍應予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