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學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社群申請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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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教署111年3月2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36928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學前教育品質,鼓勵並支持教保服務人員組成園內、跨園之專業發展社群,以促進教保服務人員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重要公告 【轉知】111學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社群申請說明會,請鼓勵貴校(園)所屬教保服務人員踴躍參加_111.03.23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3月2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36928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學前教育品質,鼓勵並支持教保服務人員組成園內、跨園之專業發展社群,以促進教保服務人員專業成長,國教署補助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組成社群運作所需經費。

三、為利參與人員更瞭解111學年度推動專業發展社群運作機制,國教署特辦理申請說明會,辦理時間及地點等資訊說明如下:  (一)參加人數:每場次500人為上限。

 (二)辦理場次:  1、111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3時,課程代碼3393795。

(https://www1.inservice.edu.tw/NAPP/CourseView.aspx?cid=3393795)  2、111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3時,課程代碼3395192。

 3、111年5月22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12時,課程代碼3393796。

 (三)辦理地點:線上視訊會議室(詳如附件)。

 (四)報名方式:教保服務人員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詳實施計畫。

    ※先行提供110學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社群-補助原則及注意事項,歡迎先行參考 一、本計畫之專業發展社群依所屬類型給予不同補助:110學年度起教保服務人員自行組織之園內社群最高核定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跨園社群最高核定2萬5仟元;另自111學年度起,如有邀請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社群帶領人協助帶領之社群,園內社群最高核定3萬元、跨園社群最高核定4萬元。

二、參與對象:本市教保服務人員及對參與專業發展社群有興趣之附設幼兒園所屬學校校長及主任;惟應由本市所轄公立幼兒園提出申請。

三、辦理方式:  (二)專業發展社群得以多元方式組成,包括園內或跨園社群,每一社群應至少3人,須全程參與,並推舉1人擔任召集人,召集人應參與國教署辦理之召集人共識營及本市辦理之社群分享會。

 (三)專業發展社群應落實與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精神有關之多元內容,且每學年至少運作6次,每次2至3小時,且應於實施教保活動課程以外之時間辦理。

 (四)運作方式得包括:課程實例分享、協同備課、教學觀察與回饋、同儕省思對話、建立專業檔案、案例分析、主題經驗分享、主題探討、課程發展(例行性活動、大肌肉活動、學習區、統整性主題課程、全園性活動)、教學素材、教材研發、教學方法創新、幼兒學習評量、行動研究、標竿楷模學習等。

 (五)社群成員全程參與專業發展社群者核予教保研習時數。

 (六)每園以申請1社群為限,惟園內班級數達5班以上,得申請2個社群;園內社群最高核定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跨園社群最高核定2萬5,000元。

四、檢附110學年度申請說明,請留意是110學年度版本,111學年度另案通知。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立 連絡人: 陳先生 連絡分機: 2850 電子公文文號: 1110540921 電話: 29603456 實施計畫.pdf (舊)(110學年度)申請說明.pdf 批次下載附件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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