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資力者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法院應為其選任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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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ustuslaw.com.tw 無資力者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法院應為其選任訴訟代理人 無資力者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法院應為其選任訴訟代理人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 行政訴訟法於民國100年5月25日修正時,增訂第241-1條,明定除具備但書案件類型及資格者外,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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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為法律審,上訴事件僅得以原審裁判違背法令為理由提起之。以書面審理為原則,必要時得行言詞辯論。事件事實原則上以原審判決所確定者為裁判基礎,行 ...
- 2最高行政法院: 首頁> 認識本院> 沿革
... 高等行政法院,掌理行政訴訟之初審及事實審,本院則由原行政法院改制為最高行政法院,掌理行政訴訟之法律審及終審審判,為我國行政訴訟制度之重大變革。
- 3最高行政法院: 首頁> 認識本院> 管轄
(四)其他依法律規定由最高行政法院管轄之事件。 此外,為發揮法律審統一法律見解之功能,行政法院組織法規定本院設大法庭,於審判權之作用內 ...
- 4行政訴訟新制上路,司法人員仍須努力, 工商時報, 陳博建律師 ...
高等行法院兼負事實審與法律審,人力配置是否足夠? ...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第二審案件(法律審),如今新法施行後,最高行政法院負責法律審的 ...
- 5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制度簡介 - 萬國專利商標事務所
... 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及其分院、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掌理,原則上採三級三審制,例外採三級二審制, 以第一審、第二審為事實審,第三審為法律審。 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