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預告期要多久?老闆不放人怎辦?離職前必知的6 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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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 年資低於3 個月:可直接離職,不必預告 · 年資3 個月以上未滿1年:10 天前預告 · 年資1 年以上未滿3年:20 天前預告 ...
離職預告期要多久?老闆不放人怎辦?離職前必知的6項權益
離職預告期要多久?老闆不放人怎辦?離職前必知的6項權益
2021-04-13T12:12:01+0800
2021-04-13T12:00: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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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Managertoday
簡鈺璇
https://bnextmedia.s3.hicloud.net.tw/image/album/2021-04/[email protected]
離職日、預告期如何計算?沒休完的假如何處理?健保、勞保計算到哪一天?獎金、稿費的還領得到嗎?老闆可以請同仁提早或延後走嗎?
1111人力銀行曾針對上班族調查,有高達8成4的求職者曾有離職、再轉換跑道的經驗,33歲上班族個人平均職涯已換過4次工作。
跳槽對上班族來說已非新鮮事,但自願離職前,《勞基法》保障的相關權益,你又知多少呢?除了遵守離職預告期的規範,業績獎金、特休假、加班補休都能夠爭取。
萬一老闆不放人,《勞基法》也會保障你的離職權喔!
下列有6個離職前必知的注意事項,離職前先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吧!
1.打工族、全職者都要遵守離職預告期
《勞基法》規定不定期契約的勞工,包括:部分工時員工、全職上班族,離職前都要遵守《勞基法》16條的預告期規定,依據年資多寡決定離職的預告期(如下所示)。
《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年資低於3個月:可直接離職,不必預告
年資3個月以上未滿1年:10天前預告
年資1年以上未滿3年:20天前預告
年資3年以上:30天前預告
部分工時與全職者的工作年資以「受僱日」起算。
舉例來說,小華從2019年1月1日就在火鍋店打工,但想做到2021年3月31日(以當天作為在職最後一天),就必須在20天前提離職,也就是最遲要在3月12日向雇主提離職才是合法的。
經理人
2.提離職,但老闆不放人怎麼辦?
大部分工作者的勞動契約屬於不定期契約,也就是進公司就會持續工作到雙方決定終止勞動契約的那一天。
依據民法規定,勞工終止不定期勞動契約是不需要理由,也不用雇主同意,因此勞工單方告知雇主離職意願時,只要符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日的規定,離職就生效了,可在離職後不用再去上班。
不過,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工作者向雇主提離職時,留下書面、電子信箱或通訊軟體等離職通知紀錄,確保雇主得知你離職的消息,並押上「最後上班日期」,且確認該日期符合離職預告期的規範。
3.離職前必須要把補休、特休用完嗎?
勞基法規定,加班換補休、特休假的排假權都是由勞工主導,因此雇主不能為了規避預告期的薪水,就要求員工放假到最後一天。
然而,雇主如果想讓員工提前離職,符合《勞基法》的做法是,必須將預告期間的工資全額支付給員工,未休完的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
舉例來說,美華預計於6月5日離職,但她的老闆為了人事銜接便利,希望她做到5月31日,並將6月1日至6月5日的工資算給她,這麼做是合法的。
4.補休與特休如何換成工資?
1天補休與1天特休的意義並不同,補休是用加班費來換,特休則是有薪事假,加班費的工時需要加成,兩者換算的工資並不同。
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的方法很簡單,首先將自己的時薪算出來(月薪÷30天÷8小時),再盤點自己的特休與加班紀錄,注意加班紀錄必須要詳列加班日期與該日的加班時數,例如:週一工作日加班4小時、端午節國定假日加班1天、週六休息日加班8小時。
以下用時薪200元,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來換算工資給大家看:
經理人製圖
若你仍覺得加班費計算麻煩,可使用線上軟體來輔助計算。
注意《勞基法》沒有假期充公的規定喔!勞工在未休完的特休,雇主都要一併核算清楚的薪資給員工。
延伸閱讀
特休天數怎麼算?特休用不完怎麼辦?能臨時請嗎?特別休假使用說明一次看懂
5.離職還能領績效獎金、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嗎?
每月拿到薪資單時,除了每月工資外,許多公司為了激勵員工,會有業績抽成的獎金、績效獎金、企畫案或文章的撰寫稿費等,不少工作者擔憂離職當月就領不到了,雇主苛扣獎金符合《勞基法》規範嗎?
目前許多法院認定是,只要該筆獎金跟工資一樣屬於「經常性」的給予,例如:每月公司都有績效統計機制,那麼員工即使當月離職,公司也該依法核算獎金給員工。
雇主如果刻意扣發薪資,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之虞,可處兩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不過,年節獎金與年終獎金是否為工資一部分則有討論空間。
這需要從入職時的工作契約來看,若公司有明定你的工資為「保障年薪14個月」,那麼即使你工作滿一年離職,公司還是要補2個月年終給你。
但如果工作契約沒有保障年終,那麼年終與三節獎金都是屬於「非經常性」的給予,不是工資的一部分,因此雇主在你離職當月,不發年終獎金、三節獎金是合法的。
延伸閱讀
農曆年前離職,領得到年終嗎?勞基法怎麼說?跳槽前該注意的5大權益
6.離職後,勞健保中斷怎麼辦?
工作者在離職時,最常忽略勞健保的問題。
這邊簡單跟大家說明,勞保以「日」計算,因此離職後,勞保會自動退保,接著若你沒有在離職後隔天立刻銜接其他工作,政府就會自動幫你加保「國民年金」,加保單會寄到你的戶籍地址。
至於健保則是按「月」計算,只要工作者在每月的月底前沒有在職,就有「健保中斷」的問題。
舉例來說,假使你在5月8日從A公司離職,若在5月31日前到新公司上班,就沒有健保中斷的問題,但如果你在6月1日才找到新工作,就有健保中斷的問題,可透過健保署的智能客服服務,了解自己的投保狀況。
然而,健保中斷也不用緊張,有3種方式可以補辦:
1.至職業工會或農會補辦投保。
2.依附在職的配偶以眷屬身分投保。
3.至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補辦投保手續。
最後,給各位離職者5個《勞基法》權益提點:
1.預計離職日符合預告期
2.員工離職不需要公司同意
3.補休可換加班費、特休可換工資
4.經常性發放的績效獎金領得到
5.勞健保的退保日要注意
參考資料/《勞基法》、勞動部、勞動部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工權益、518求職網、1111人力銀行、法律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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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預告期要多久?老闆不放人怎辦?離職前必知的6項權益
2021/04/13
整理‧撰文
簡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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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人力銀行曾針對上班族調查,有高達8成4的求職者曾有離職、再轉換跑道的經驗,33歲上班族個人平均職涯已換過4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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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工族、全職者都要遵守離職預告期
《勞基法》規定不定期契約的勞工,包括:部分工時員工、全職上班族,離職前都要遵守《勞基法》16條的預告期規定,依據年資多寡決定離職的預告期(如下所示)。
《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年資低於3個月:可直接離職,不必預告
年資3個月以上未滿1年:10天前預告
年資1年以上未滿3年:20天前預告
年資3年以上:30天前預告
部分工時與全職者的工作年資以「受僱日」起算。
舉例來說,小華從2019年1月1日就在火鍋店打工,但想做到2021年3月31日(以當天作為在職最後一天),就必須在20天前提離職,也就是最遲要在3月12日向雇主提離職才是合法的。
經理人
2.提離職,但老闆不放人怎麼辦?
大部分工作者的勞動契約屬於不定期契約,也就是進公司就會持續工作到雙方決定終止勞動契約的那一天。
依據民法規定,勞工終止不定期勞動契約是不需要理由,也不用雇主同意,因此勞工單方告知雇主離職意願時,只要符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日的規定,離職就生效了,可在離職後不用再去上班。
不過,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工作者向雇主提離職時,留下書面、電子信箱或通訊軟體等離職通知紀錄,確保雇主得知你離職的消息,並押上「最後上班日期」,且確認該日期符合離職預告期的規範。
3.離職前必須要把補休、特休用完嗎?
勞基法規定,加班換補休、特休假的排假權都是由勞工主導,因此雇主不能為了規避預告期的薪水,就要求員工放假到最後一天。
然而,雇主如果想讓員工提前離職,符合《勞基法》的做法是,必須將預告期間的工資全額支付給員工,未休完的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
舉例來說,美華預計於6月5日離職,但她的老闆為了人事銜接便利,希望她做到5月31日,並將6月1日至6月5日的工資算給她,這麼做是合法的。
4.補休與特休如何換成工資?
1天補休與1天特休的意義並不同,補休是用加班費來換,特休則是有薪事假,加班費的工時需要加成,兩者換算的工資並不同。
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的方法很簡單,首先將自己的時薪算出來(月薪÷30天÷8小時),再盤點自己的特休與加班紀錄,注意加班紀錄必須要詳列加班日期與該日的加班時數,例如:週一工作日加班4小時、端午節國定假日加班1天、週六休息日加班8小時。
以下用時薪200元,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來換算工資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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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仍覺得加班費計算麻煩,可使用線上軟體來輔助計算。
注意《勞基法》沒有假期充公的規定喔!勞工在未休完的特休,雇主都要一併核算清楚的薪資給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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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天數怎麼算?特休用不完怎麼辦?能臨時請嗎?特別休假使用說明一次看懂
5.離職還能領績效獎金、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嗎?
每月拿到薪資單時,除了每月工資外,許多公司為了激勵員工,會有業績抽成的獎金、績效獎金、企畫案或文章的撰寫稿費等,不少工作者擔憂離職當月就領不到了,雇主苛扣獎金符合《勞基法》規範嗎?
目前許多法院認定是,只要該筆獎金跟工資一樣屬於「經常性」的給予,例如:每月公司都有績效統計機制,那麼員工即使當月離職,公司也該依法核算獎金給員工。
雇主如果刻意扣發薪資,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之虞,可處兩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不過,年節獎金與年終獎金是否為工資一部分則有討論空間。
這需要從入職時的工作契約來看,若公司有明定你的工資為「保障年薪14個月」,那麼即使你工作滿一年離職,公司還是要補2個月年終給你。
但如果工作契約沒有保障年終,那麼年終與三節獎金都是屬於「非經常性」的給予,不是工資的一部分,因此雇主在你離職當月,不發年終獎金、三節獎金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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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離職後,勞健保中斷怎麼辦?
工作者在離職時,最常忽略勞健保的問題。
這邊簡單跟大家說明,勞保以「日」計算,因此離職後,勞保會自動退保,接著若你沒有在離職後隔天立刻銜接其他工作,政府就會自動幫你加保「國民年金」,加保單會寄到你的戶籍地址。
至於健保則是按「月」計算,只要工作者在每月的月底前沒有在職,就有「健保中斷」的問題。
舉例來說,假使你在5月8日從A公司離職,若在5月31日前到新公司上班,就沒有健保中斷的問題,但如果你在6月1日才找到新工作,就有健保中斷的問題,可透過健保署的智能客服服務,了解自己的投保狀況。
然而,健保中斷也不用緊張,有3種方式可以補辦:
1.至職業工會或農會補辦投保。
2.依附在職的配偶以眷屬身分投保。
3.至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補辦投保手續。
最後,給各位離職者5個《勞基法》權益提點:
1.預計離職日符合預告期
2.員工離職不需要公司同意
3.補休可換加班費、特休可換工資
4.經常性發放的績效獎金領得到
5.勞健保的退保日要注意
參考資料/《勞基法》、勞動部、勞動部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工權益、518求職網、1111人力銀行、法律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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