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預告期要多久?老闆不放人怎辦?離職前必知的6 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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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 年資低於3 個月:可直接離職,不必預告 · 年資3 個月以上未滿1年:10 天前預告 · 年資1 年以上未滿3年:20 天前預告 ... 離職預告期要多久?老闆不放人怎辦?離職前必知的6項權益 離職預告期要多久?老闆不放人怎辦?離職前必知的6項權益 2021-04-13T12:12:01+0800 2021-04-13T12:00:00+0800 https://cdn.bnextmedia.com.tw/mt/images/mt-192x192.png 經理人Managertoday 簡鈺璇 https://bnextmedia.s3.hicloud.net.tw/image/album/2021-04/[email protected] 離職日、預告期如何計算?沒休完的假如何處理?健保、勞保計算到哪一天?獎金、稿費的還領得到嗎?老闆可以請同仁提早或延後走嗎? 1111人力銀行曾針對上班族調查,有高達8成4的求職者曾有離職、再轉換跑道的經驗,33歲上班族個人平均職涯已換過4次工作。

跳槽對上班族來說已非新鮮事,但自願離職前,《勞基法》保障的相關權益,你又知多少呢?除了遵守離職預告期的規範,業績獎金、特休假、加班補休都能夠爭取。

萬一老闆不放人,《勞基法》也會保障你的離職權喔! 下列有6個離職前必知的注意事項,離職前先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吧! 1.打工族、全職者都要遵守離職預告期 《勞基法》規定不定期契約的勞工,包括:部分工時員工、全職上班族,離職前都要遵守《勞基法》16條的預告期規定,依據年資多寡決定離職的預告期(如下所示)。

《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年資低於3個月:可直接離職,不必預告 年資3個月以上未滿1年:10天前預告 年資1年以上未滿3年:20天前預告 年資3年以上:30天前預告 部分工時與全職者的工作年資以「受僱日」起算。

舉例來說,小華從2019年1月1日就在火鍋店打工,但想做到2021年3月31日(以當天作為在職最後一天),就必須在20天前提離職,也就是最遲要在3月12日向雇主提離職才是合法的。

經理人 2.提離職,但老闆不放人怎麼辦? 大部分工作者的勞動契約屬於不定期契約,也就是進公司就會持續工作到雙方決定終止勞動契約的那一天。

依據民法規定,勞工終止不定期勞動契約是不需要理由,也不用雇主同意,因此勞工單方告知雇主離職意願時,只要符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日的規定,離職就生效了,可在離職後不用再去上班。

不過,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工作者向雇主提離職時,留下書面、電子信箱或通訊軟體等離職通知紀錄,確保雇主得知你離職的消息,並押上「最後上班日期」,且確認該日期符合離職預告期的規範。

3.離職前必須要把補休、特休用完嗎? 勞基法規定,加班換補休、特休假的排假權都是由勞工主導,因此雇主不能為了規避預告期的薪水,就要求員工放假到最後一天。

然而,雇主如果想讓員工提前離職,符合《勞基法》的做法是,必須將預告期間的工資全額支付給員工,未休完的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

舉例來說,美華預計於6月5日離職,但她的老闆為了人事銜接便利,希望她做到5月31日,並將6月1日至6月5日的工資算給她,這麼做是合法的。

4.補休與特休如何換成工資? 1天補休與1天特休的意義並不同,補休是用加班費來換,特休則是有薪事假,加班費的工時需要加成,兩者換算的工資並不同。

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的方法很簡單,首先將自己的時薪算出來(月薪÷30天÷8小時),再盤點自己的特休與加班紀錄,注意加班紀錄必須要詳列加班日期與該日的加班時數,例如:週一工作日加班4小時、端午節國定假日加班1天、週六休息日加班8小時。

以下用時薪200元,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來換算工資給大家看: 經理人製圖 若你仍覺得加班費計算麻煩,可使用線上軟體來輔助計算。

注意《勞基法》沒有假期充公的規定喔!勞工在未休完的特休,雇主都要一併核算清楚的薪資給員工。

延伸閱讀 特休天數怎麼算?特休用不完怎麼辦?能臨時請嗎?特別休假使用說明一次看懂 5.離職還能領績效獎金、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嗎? 每月拿到薪資單時,除了每月工資外,許多公司為了激勵員工,會有業績抽成的獎金、績效獎金、企畫案或文章的撰寫稿費等,不少工作者擔憂離職當月就領不到了,雇主苛扣獎金符合《勞基法》規範嗎? 目前許多法院認定是,只要該筆獎金跟工資一樣屬於「經常性」的給予,例如:每月公司都有績效統計機制,那麼員工即使當月離職,公司也該依法核算獎金給員工。

雇主如果刻意扣發薪資,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之虞,可處兩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不過,年節獎金與年終獎金是否為工資一部分則有討論空間。

這需要從入職時的工作契約來看,若公司有明定你的工資為「保障年薪14個月」,那麼即使你工作滿一年離職,公司還是要補2個月年終給你。

但如果工作契約沒有保障年終,那麼年終與三節獎金都是屬於「非經常性」的給予,不是工資的一部分,因此雇主在你離職當月,不發年終獎金、三節獎金是合法的。

延伸閱讀 農曆年前離職,領得到年終嗎?勞基法怎麼說?跳槽前該注意的5大權益 6.離職後,勞健保中斷怎麼辦? 工作者在離職時,最常忽略勞健保的問題。

這邊簡單跟大家說明,勞保以「日」計算,因此離職後,勞保會自動退保,接著若你沒有在離職後隔天立刻銜接其他工作,政府就會自動幫你加保「國民年金」,加保單會寄到你的戶籍地址。

至於健保則是按「月」計算,只要工作者在每月的月底前沒有在職,就有「健保中斷」的問題。

舉例來說,假使你在5月8日從A公司離職,若在5月31日前到新公司上班,就沒有健保中斷的問題,但如果你在6月1日才找到新工作,就有健保中斷的問題,可透過健保署的智能客服服務,了解自己的投保狀況。

然而,健保中斷也不用緊張,有3種方式可以補辦: 1.至職業工會或農會補辦投保。

2.依附在職的配偶以眷屬身分投保。

3.至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補辦投保手續。

最後,給各位離職者5個《勞基法》權益提點: 1.預計離職日符合預告期 2.員工離職不需要公司同意 3.補休可換加班費、特休可換工資 4.經常性發放的績效獎金領得到 5.勞健保的退保日要注意 參考資料/《勞基法》、勞動部、勞動部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工權益、518求職網、1111人力銀行、法律白話文 領導帶人 經營管理 行銷業務 工作術 自我管理 專題 活動 文章 最新上線 熱門文章 專家觀點 專題 一日充電 每日一句 每日單字 每日電子報 知識加值 新商業學校 新書快讀 管理知識庫 課程團票 品牌活動 100MVP經理人 近期活動 雜誌 最新出刊 訂閱優惠 主題分類 經營管理 領導帶人 行銷業務 工作術 自我管理 時事話題 產業趨勢 特色內容 商管選書 管理辭典 職場英文 八分生活 關於巨思 內容轉載規範 服務條款與隱私權政策 廣告刊登 場地租借 徵才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讀者服務專線:886-2-87716326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2:00;13:30~17:00 106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2號9樓 找課程 訂雜誌 聽說書 文章 最新上線 熱門文章 專家觀點 專題 主題分類 經營管理 領導帶人 行銷業務 工作術 自我管理 時事話題 產業趨勢 特色內容 商管選書 管理辭典 職場英文 八分生活 一日充電 每日一句 每日單字 每日電子報 知識加值 新商業學校 新書快讀 管理知識庫 課程團票 品牌活動 100MVP經理人 近期活動 雜誌訂閱 最近出刊 訂閱優惠 關於巨思 內容轉載規範 服務條款與隱私權政策 廣告刊登 場地租借 徵才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讀者服務專線:886-2-87716326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2:00;13:30~17:00 106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2號9樓 追蹤我們 自我管理 離職預告期要多久?老闆不放人怎辦?離職前必知的6項權益 2021/04/13 整理‧撰文 簡鈺璇 ProxyclickVisitorManagementSystemonUnsplash 1111人力銀行曾針對上班族調查,有高達8成4的求職者曾有離職、再轉換跑道的經驗,33歲上班族個人平均職涯已換過4次工作。

跳槽對上班族來說已非新鮮事,但自願離職前,《勞基法》保障的相關權益,你又知多少呢?除了遵守離職預告期的規範,業績獎金、特休假、加班補休都能夠爭取。

萬一老闆不放人,《勞基法》也會保障你的離職權喔! 下列有6個離職前必知的注意事項,離職前先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吧! 1.打工族、全職者都要遵守離職預告期 《勞基法》規定不定期契約的勞工,包括:部分工時員工、全職上班族,離職前都要遵守《勞基法》16條的預告期規定,依據年資多寡決定離職的預告期(如下所示)。

《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年資低於3個月:可直接離職,不必預告 年資3個月以上未滿1年:10天前預告 年資1年以上未滿3年:20天前預告 年資3年以上:30天前預告 部分工時與全職者的工作年資以「受僱日」起算。

舉例來說,小華從2019年1月1日就在火鍋店打工,但想做到2021年3月31日(以當天作為在職最後一天),就必須在20天前提離職,也就是最遲要在3月12日向雇主提離職才是合法的。

經理人 2.提離職,但老闆不放人怎麼辦? 大部分工作者的勞動契約屬於不定期契約,也就是進公司就會持續工作到雙方決定終止勞動契約的那一天。

依據民法規定,勞工終止不定期勞動契約是不需要理由,也不用雇主同意,因此勞工單方告知雇主離職意願時,只要符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日的規定,離職就生效了,可在離職後不用再去上班。

不過,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工作者向雇主提離職時,留下書面、電子信箱或通訊軟體等離職通知紀錄,確保雇主得知你離職的消息,並押上「最後上班日期」,且確認該日期符合離職預告期的規範。

3.離職前必須要把補休、特休用完嗎? 勞基法規定,加班換補休、特休假的排假權都是由勞工主導,因此雇主不能為了規避預告期的薪水,就要求員工放假到最後一天。

然而,雇主如果想讓員工提前離職,符合《勞基法》的做法是,必須將預告期間的工資全額支付給員工,未休完的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

舉例來說,美華預計於6月5日離職,但她的老闆為了人事銜接便利,希望她做到5月31日,並將6月1日至6月5日的工資算給她,這麼做是合法的。

4.補休與特休如何換成工資? 1天補休與1天特休的意義並不同,補休是用加班費來換,特休則是有薪事假,加班費的工時需要加成,兩者換算的工資並不同。

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的方法很簡單,首先將自己的時薪算出來(月薪÷30天÷8小時),再盤點自己的特休與加班紀錄,注意加班紀錄必須要詳列加班日期與該日的加班時數,例如:週一工作日加班4小時、端午節國定假日加班1天、週六休息日加班8小時。

以下用時薪200元,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來換算工資給大家看: 經理人製圖 若你仍覺得加班費計算麻煩,可使用線上軟體來輔助計算。

注意《勞基法》沒有假期充公的規定喔!勞工在未休完的特休,雇主都要一併核算清楚的薪資給員工。

延伸閱讀 特休天數怎麼算?特休用不完怎麼辦?能臨時請嗎?特別休假使用說明一次看懂 5.離職還能領績效獎金、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嗎? 每月拿到薪資單時,除了每月工資外,許多公司為了激勵員工,會有業績抽成的獎金、績效獎金、企畫案或文章的撰寫稿費等,不少工作者擔憂離職當月就領不到了,雇主苛扣獎金符合《勞基法》規範嗎? 目前許多法院認定是,只要該筆獎金跟工資一樣屬於「經常性」的給予,例如:每月公司都有績效統計機制,那麼員工即使當月離職,公司也該依法核算獎金給員工。

雇主如果刻意扣發薪資,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之虞,可處兩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不過,年節獎金與年終獎金是否為工資一部分則有討論空間。

這需要從入職時的工作契約來看,若公司有明定你的工資為「保障年薪14個月」,那麼即使你工作滿一年離職,公司還是要補2個月年終給你。

但如果工作契約沒有保障年終,那麼年終與三節獎金都是屬於「非經常性」的給予,不是工資的一部分,因此雇主在你離職當月,不發年終獎金、三節獎金是合法的。

延伸閱讀 農曆年前離職,領得到年終嗎?勞基法怎麼說?跳槽前該注意的5大權益 6.離職後,勞健保中斷怎麼辦? 工作者在離職時,最常忽略勞健保的問題。

這邊簡單跟大家說明,勞保以「日」計算,因此離職後,勞保會自動退保,接著若你沒有在離職後隔天立刻銜接其他工作,政府就會自動幫你加保「國民年金」,加保單會寄到你的戶籍地址。

至於健保則是按「月」計算,只要工作者在每月的月底前沒有在職,就有「健保中斷」的問題。

舉例來說,假使你在5月8日從A公司離職,若在5月31日前到新公司上班,就沒有健保中斷的問題,但如果你在6月1日才找到新工作,就有健保中斷的問題,可透過健保署的智能客服服務,了解自己的投保狀況。

然而,健保中斷也不用緊張,有3種方式可以補辦: 1.至職業工會或農會補辦投保。

2.依附在職的配偶以眷屬身分投保。

3.至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補辦投保手續。

最後,給各位離職者5個《勞基法》權益提點: 1.預計離職日符合預告期 2.員工離職不需要公司同意 3.補休可換加班費、特休可換工資 4.經常性發放的績效獎金領得到 5.勞健保的退保日要注意 參考資料/《勞基法》、勞動部、勞動部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工權益、518求職網、1111人力銀行、法律白話文 mdi-tag-outline 人力資源管理 延伸閱讀 辭職原因你會老實說嗎?調查:73%拒說真正離職理由 被高薪挖角,卻遭原公司提告?跳槽到同業前,先搞懂競業條款和營業秘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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