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申請「110學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社群」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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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業發展社群得以多元方式組成,包括園內或跨園社群, 每一社群應至少3人,須全程參與,並推舉1人擔任召集人,召集人應參與國教署辦理之召集人共識營 ... 幼兒園登錄 [已登錄] 幼兒園登錄 幼兒園登出 縣府人員登錄 縣府人員登錄 最新消息管理 新增最新消息 文件檔案管理 新增文件檔案 表單填報管理 新增表單填報 縣府人員登出 表單填報 留言專區 會員專區 會員註冊 會員登錄 新增留言 修改資料 修改密碼 會員登出 網站首頁 幼兒園介紹 公告資訊 相關連結 文件下載 聯絡我們 留言專區 評鑑專區 幼兒園介紹 公告資訊 公告資訊 行政處分專區 相關連結 文件下載 聯絡我們 會員留言 評鑑專區 相關文章 返回列表 前面文章: 教育部國教署調查教保服務機構附設兒童遊戲場安全檢驗、備查一案,請於110年7月21日(星期三)前填報完畢。

後面文章: 為配合110學年度更新「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相關資料一案,請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依說明項辦理。

有關申請「110學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社群」一案,詳如說明,請教保服務人員踴躍提報申請,請查照。

時間:2021/07/16 發布者:曾小姐(網管)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年7月1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00078217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學前教育品質,鼓勵並支持教保服務人員組成園內、跨園之專業發展社群,以促進教保服務人員專業成長。

三、社群經費補助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參與對象為本縣教保服務人員及對參與專業發展社群有興趣之附設幼兒園所屬學校校長及主任;惟應由本縣公立幼兒園提出申請。

(二)專業發展社群得以多元方式組成,包括園內或跨園社群,每一社群應至少3人,須全程參與,並推舉1人擔任召集人,召集人應參與國教署辦理之召集人共識營及本縣辦理之社群分享會。

(三)專業發展社群應落實與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精神有關之多元內容,且每學年至少運作6次,每次2至3小時,且應於實施教保活動課程以外之時間辦理。

(四)社群成員全程參與專業發展社群者核予教保研習時數。

(五)每園以申請1社群為限,惟園內班級數達5班以上,得申請2個社群;園內社群最高核定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跨園社群最高核定2萬5,000元。

四、業務費補助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府於當學年結束時辦理「專業發展社群分享會」。

(二)業務費支應項目為經常門經費,支應項目包括補助本府辦理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社群申請說明會及成果分享會之相關費用,或承辦人參與國教署舉辦社群運作相關之說明會(申請說明會及共識營等)及督導幼兒園發展社群之交通費、印刷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及雜支等。

(三)專業發展社群數核定業務費補助,核定基準說明如下: 1、社群數為10組以下者,最高核予6萬元。

2、社群數為11組至20組以下者,最高核予8萬元。

3、社群數為21組至30組以下者,最高核予10萬元。

4、社群數為31組至40組以下者,最高核予12萬元。

5、社群數為41組以上者,最高核予15萬元。

五、檢附提報附件(社群實施計畫申請表)及參考附件(社群申請說明簡報)各1份。

檔案下載 社群計畫說明及申請表社群說明簡報檔 地址: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電話:08-7320415#3661 傳真:08-7323291 後台:後台管理 站內連結 網站首頁 幼兒園介紹 公告資訊 相關連結 文件下載 聯絡我們 會員留言 評鑑專區 幼兒園介紹 國小附設幼兒園介紹 鄉鎮立幼兒園介紹 私立幼兒園介紹 非營利幼兒園介紹 社區服務教保服務中心 會員登錄 尚未註冊?註冊會員 帳號 密碼 記住帳號 登錄會員 縣府人員登錄 帳號 密碼 記住帳號 縣府人員登錄 幼兒園登錄 帳號 密碼 記住帳號 登錄幼兒園 幼兒園登錄:地磨兒國小附幼德文 縣府人員專區 縣府人員登錄 幼兒園登出 幼兒園登錄 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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