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馬最後定理的證明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六三七年左右,法國業餘數學家費馬(Pierre de Fermat,圖一)在他的《不定方程式論》(丟番圖著)一書的邊緣記下:任何立方數不能分成兩立方數的和,任何四次方數不能 ...    1│2│3│4    首頁|搜尋 .原載於科學月刊第三十卷第十一期 .作者當時任教於中正大學數學系   費馬最後定理的證明 余文卿 費馬最後定理 庫麥爾的悲劇 橢圓曲線與模型曲線 結論     圖一:費馬(PierredeFermat,1601-1665) 最近數論界或整個數學界最熱門的話題,是威爾斯教授證明了懸疑近三百年的費馬最後定理。

威爾斯(Wiles,圖二) 畢業於英國劍橋大學。

現任教於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數學系。

自小立志解決最後定理, 足足費了七年,才於一九九三年公布研究成果, 寄望在他四十歲之前拿下數學界的最高榮譽獎項──FieldsMedal。

但他的論文被發現有漏洞,直到兩年後,他跟他的學生泰勒(Taylor)才把漏洞彌補過來,但這時已超過得獎的年齡。

其實威爾斯證明了一九五0年代日本數學家志村五郎與谷山豐所提出猜想的一部份,威爾斯定理:每一半穩定的橢圓曲線都是模型曲線。

而原來的志村-谷山猜想是:每一橢圓曲線都是模型曲線. 為什麼能從威爾斯的定理推出費馬最後定理?這是我們所要交代清楚的。

費馬最後定理 一六三七年左右,法國業餘數學家費馬(PierredeFermat,圖一)在他的《不定方程式論》(丟番圖著)一書的邊緣記下:任何立方數不能分成兩立方數的和,任何四次方數不能分成兩四次方數的和,任何五次方數也不能分成兩五次方數的和,如此類推。

這就是後世所稱的費馬最後定理(FermatLastTheorem): 設n是大於2的正整數,則方程式xn+yn=zn,沒有正整數解。

他並附加道:我發現了一個非常漂亮的證明,但這裡沒有足夠的空間可容納得下。

根據後世的考證,費馬或許有辦法證明n=3,4,5的情形,根據當時尚未成熟的數學歸納法而推斷這命題對任意n>2皆成立。

圖二:證明了費馬最後定理的威爾斯 注意到若d是n的因數,則 因而 又每一大於2的正整數,必定是4的倍數或奇質數的倍數,因而證明費馬最後定理,只需證明n=4與n是奇質數的情形,但n=4已得證,剩下的只是證明n是奇質數的情形。

費馬出生於法國南部杜魯斯(Toulouse)不遠的小鎮,三十歲時承襲了治安推事的職業,透過書信往來,傳達他的數學信息,他在數論的成就不勝枚舉,如: 費馬小定理: 若p是質數且a是與p互質的整數,則 質數分解定理: 若p是形如4k+1的質數,則p可唯一表示為正整數a,b的平方和。

  對外搜尋關鍵字:.Wiles.FieldsMedal.費馬.庫麥爾.規則質數.尤拉.JohannBernoulli  1│2│3│4    (若有指正、疑問……,可以在此留言或寫信給我們。

) EpisteMath(c)2000中央研究院數學所、台大數學系 各網頁文章內容之著作權為原著作人所有 編輯:鄧惠文 最後修改日期:4/29/2002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