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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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為前項規定所為之解僱、降調或減薪者,無效。
檢視現行法條, 第3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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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為前項規定所為之解僱、降調或減薪者,無效。 檢視現行法條, 第36 條
- 2工會法§36-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本法 110.01.20 修正之第 19 條條文,施行日期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 ... 第36 條. 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工會得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 ...
- 3勞動臺北- Q:工會幹部可以請公假辦理會務嗎?... | Facebook
A:依工會法第36條規定,工會幹部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工會可以與雇主約定一定時數之公假。 若無相關約定,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其他幹部得於每月50小時之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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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判解函釋
依據工會法第32、36 條,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辦理會務,非指不問會務之繁簡,每日均可請公假半日或全日,而是在工會如未與雇主約定會務公假之時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