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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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喀巴大師 造 法尊法師 譯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子四、儀軌受法分三 (續前) 第四,儀軌正受者。

連接文: 如大覺沃云:“欲修令此生,應勵恒修習,慈等四梵住,應除貪及嫉,以儀軌正發。

”若修心已,於其發心獲得定解,當行受此之儀軌。

如阿底峽尊者所說:“想要經由修持而令菩提心生起,則應恒時努力修習慈、悲、喜、捨四無量心,應遣除貪欲和嫉妒,依發心的儀軌發起此心。

”若修心之後,對發心獲得了定解,則應修持受菩提心的儀軌。

有人問:依前面的修法引生菩提心即可,為何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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