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庭簡介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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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簡介
▍前言
司法院為了強化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的功能,推動建立大法庭制度,而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制度已於民國108年7月4日正式上路,我國司法已邁入新的篇章,未來統一法律見解的方式將更符合司法權的本質。
大法庭制度實施後,判例選編及決議制度也一併廢除。
相較於判例、決議,大法庭須對外公開,舉行言詞辯論,讓檢察官、當事
延伸文章資訊
- 1大法庭簡介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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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操作上,將判例的效力高於其他不是判例的最高法院判決,判例對於法官有拘束力,反面推論,不是判例的最高法院判決對法官則無拘束力。
- 3法律問題 -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因該案經最高法院判決,即屬定讞,無法再上訴,故判決書內所載之日期即為確定日期。 乙說:裁判之成立與裁判之效力不同,裁判應以制作裁判書為成立,其宣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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