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施行細則§32-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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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 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辦理會務,其範圍如下: 一、辦理該工會之事務,包括召開會議、辦理選舉或會員教育訓練活動、 處理會員勞資爭議或辦理日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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