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協約法§6-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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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雙方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期間逾六個月,並經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裁決認定有違反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無正當理由拒絕協商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考量 ... 現在位置: 條文內容 加入資料夾: 儲存 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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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團體協約法§6-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勞資雙方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期間逾六個月,並經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裁決認定有違反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無正當理由拒絕協商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考量 ...
- 2團體協約,讓勞動權益再升級-職場新鮮誌-就業秘笈-台北就業大 ...
什麼是團體協約(以下簡稱團協)?團協是由雇主或有法人資格的雇主團體,與依《工會法》成立的工會,為了約定勞動關係或相關事項 ...
- 3團體協約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工會或雇主團體以其團體名義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時,其協商代表應依下列方式之一產生: 一、依其團體章程之規定。 二、依其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 三、經通知其 ...
- 4團體協約說明- 團體協約 - 新北勞動雲 - 新北市政府
團體協約的意義 ... 團體協約是由雇主或有法人資格之雇主團體,與依工會法成立之工會,以約定勞動條件例如:工資、工時、資遣,及其他勞資雙方當事人間之勞動關係事項,進行 ...
- 5團體協約法
團體協約應由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呈請主管官署認可。 主管官署發現團體協約條款中,有違背法令或與雇主事業之進行不相容,或與工人從來生活標準之維持 ...